关于山东技师学院的专业这些专业里
山东技师学院是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的目前全省唯一一所以培养社会紧缺的技师、高级技工等高技能人才为主的国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教育院校,是省内全日制培养高技能人才的最高学府,直属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学院已有27年的办学历史,是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国家首批电子信息产业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高技能培训联合委员会成员单位,德国“三元制”教育中国山东示范基地。
学院燕山校区坐落在美丽的泉城济南市东部文化教育区,新校区位于有“小泉城”之称的济南章丘大学园区,南倚青山,北靠济南市经十东路,总占地1600亩,建筑面积22。 5万平方米。校园绿化面积达到65%,是一所美丽的园林型、公...全部
山东技师学院是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的目前全省唯一一所以培养社会紧缺的技师、高级技工等高技能人才为主的国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教育院校,是省内全日制培养高技能人才的最高学府,直属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学院已有27年的办学历史,是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国家首批电子信息产业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高技能培训联合委员会成员单位,德国“三元制”教育中国山东示范基地。
学院燕山校区坐落在美丽的泉城济南市东部文化教育区,新校区位于有“小泉城”之称的济南章丘大学园区,南倚青山,北靠济南市经十东路,总占地1600亩,建筑面积22。
5万平方米。校园绿化面积达到65%,是一所美丽的园林型、公园型学校,办公楼、综合教学楼、实训车间、餐厅、超市、国际交流中心、学生宿舍楼、学子湖、溪流工程等教学及生活服务设施一应俱全,是学生求学成才的理想学校。
学院现有教职工382人,其中专任教师268人,兼任教师52人,具有高级以上职称的教师和高级技师占教师总数的47%,另聘有客座教授及兼职教师148人(含山东省首席技师48人),已经形成了结构合理、人员稳定、师资雄厚的高素质“一体化”教师队伍。
学院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2500人,设有7个教学系(部)。针对高技能人才的培养目标,学院重视培养和引进高素质专业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在2005年引进10余名国家级、省级技能大赛获奖人员的基础上,2006年继续在全省范围内招聘具有五年以上企业生产一线工作经历的工程师20~30名,形成特色鲜明的师资队伍,以满足技师层次培养的需求,突出高技能人才培养的特色。
学院拥有先进的教学和实验实训设施,校园信息化建设在同类学校中居于领先地位。新校区实现了千兆主干、百兆到桌面的校园网,终端接入各教室和学生宿舍,行政办公实现了网络自动化。学院实行“一体化”教学模式,形成了独具特色的教材体系,引进德国“三元制”职业教育项目,实现我院职业教育同国际职业教育接轨。
学院拥有40多间一体化教学教室、设有300多台微机的电子阅览室、10万册图书的电子图书馆。建有面积8000平方米、设备投资1000余万元的机加工、数控加工、汽车检测与维修、钳焊、服装工艺等五个现代化实训中心,保证各专业学生的实习实训需要。
我院以严格管理和培养学生个性化发展相结合,建立了科学完善的学生管理制度和院系两级管理体制,实行辅导员(班主任)制。两个校区实行全天智能监控管理,建有校园自律安全队负责校园秩序和校园安全。
校园文化生活丰富多彩,设有大学生艺术团等30多个学生社团组织,积极开展各类社会实践活动,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道德人文修养。我院对优秀学生发放常规奖学金和综合奖学金,设有正规完善的勤工助学体系,可提供200多个勤工助学岗位供贫困学生选择,每月可获得100-200元左右的岗位补贴,保证家庭困难学生能顺利完成学业。
近三年来,学院办学成果卓著,先后有50余人次参加了企业技术改造和项目攻坚,12人被企业聘为技术顾问,18人在国家级及省级技术技能大赛中获奖,8人被评为省级技术能手。我院教师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近300篇,主编、参编教材20余种,为企业培训在职职工3200人次,为山东省各行业输送各层次毕业生近3000人,培养赴日研修生180余人,已经成为为山东省经济发展培养高技能人才的摇篮。
技师是社会上严重短缺的高技能人才,毕业生供不应求。我院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积极主动做好毕业生就业推荐工作,合格毕业生负责推荐安置就业。学院针对山东半岛制造业基地对高技能人才的需求,实行“订单教育”,为企业定向培养,形成了宽广的就业渠道。
连续三年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5%以上,远远高于大专(高职)。
2005年11月,我院被教育部等七部委评为“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前进中的山东技师学院正焕发出勃勃生机,表现出强大的发展后劲。
我们一定要以全国职教会议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团结进取,开拓创新,为把山东技师学院办成国内一流的名牌技师学院而努力奋斗。
毕业生待遇及就业:毕业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者,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山东技师学院毕业证书;技能鉴定考核合格者,颁发由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验印的技师证书。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鲁政发[2003]83号文件精神,技师毕业生在企业工作的,比照大学本科毕业生待遇执行,同时享受中级技术职称有关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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