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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属于侵犯对方的商标权吗?

我公司委托国内某公司生产一款机电,该机电用的LOGO,是我公司在加拿大合法注册的,我只是委托该工厂生产,生产结束后,就出口在我加拿大销售。可是该LOGO居然和国内某品牌的LOGO是一样的,这样,我算侵犯对方知识产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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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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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算。你的这种情形是属于委托加工或生产,也可以说是定牌加工,但是你的产品是不得在国内销售的,否则你将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至于这个问题在我国的《质量法》里有比较明确的解释,你不妨看看这部法律。

2010-04-01

64 0

你好! 知识产权具有三个特性:专有性、时间性、地域性。 你问的这个问题即与知识产权的地域性相关。地域性一般指除签有国际公约或双边互惠协定外,经一国法律所保护的知识产权只在一定地域内(一般是在一国范围内)发生法律效力。 因此,你们的这个LOGO,只要产品不在中国销售;或者中国拥有这个LOGO的公司并没有在加拿大就该LOGO申请商标权,个人认为,即不构成侵权。

2010-04-01

39 0

你只要不在国内销售,就不构成商标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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