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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论题:孩子该不该生?

  “是一个大胖小子!”医院里一对小夫妻兴奋的抱着刚出生的孩子。可惜天有不测之风云,3个月以后,再一次光顾医院的小夫妇是满脸的愁容。他们原本可爱的孩子整天只会呆呆的流口水,被确诊为先天性脑膜炎,6个月后不治死亡。丈夫从此整天以酒消愁。不久妻子又怀孕了,她把这个消息告诉了丈夫,希望可以给他新的希望。
  不料丈夫不但不开心,还极力要妻子把孩子打掉,说不要再受一次打击了。妻子为了把孩子生下来,决定与丈夫对簿公堂。
   辩题:本案中孩子是否可以出生? 正方:本案中孩子可以出生? 反方:本案中孩子不可以出生? 想要支持反方.不知道各位专家有什么好的说法呢?还请各位专家指教下.谢谢.我想要的是反方观点.也就是想要站在反方支持本案中孩子不可以生的观点.不知道各位专家有什么好的反方观点?还请指教..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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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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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题可生不可以生,似乎全在个人,跟法律有什么相关性呢? 还请高人指点。 如果这个问题跟法律问题没有太大关系的话,那我就胡乱说几句好了。 正方可能角度: 1,伦理道德上讲应该要生,生育是中国几千年来的传统,是生命的延续。
  没有后代的族群,是不符合自然规律的。  另外在很多国家和地区,堕胎也是违法的。 2,从国家层面讲应该要生,近些年来有些国家的人口出现负增长,由此产生了很多不利的因素。可以从劳动力的角度分析,影响是方方面面的,跟经济也有关。
  但是要注意,正常生育不是超生,本例中生第二胎是完全符合基本国策的,是符合人口论的。   3,从本人的心理角度上讲也应该要生,因为头胎死了,这胎孕育着新的希望,能够帮助丈夫重新振作起来。
   4,从爱的层面上讲应该要生,孩子是两个人爱的结晶,女方因为对丈夫强烈的爱而所做的矜持是让人感动的。 5,可能产生的医学争议问题是,头胎生下来是先天性脑膜炎的问题。  这个问题上我不太清楚,也没有太多时间查阅相关资料。
  我粗略从网上搜了下,似乎先天性脑膜炎不属于遗传病,而且其父亲也没有这种病。那么这种病的出现有可能只是一种意外情况。然后是不是可以通过数字举例比方说多少人里面才出现一个这样的病例来证明,重新生育也是十分安全的。
   反方可能角度: 1,基于可能性的考虑不能再生,因为第一胎有先天性遗传病,那么第二胎仍然存在先天性遗传病的可能性。  虽然不一定能从医学角度上说清楚[也许请教医学专业人员就可以给出意见。
  ]如果再生出一个和头胎一样症状的婴儿又该怎么办呢? 2,基于爱的考虑不能再生,女方不应该让丈夫再一次受到伤害。 3,从负责任的角度考虑不能再生,因为小孩出生后即是有生命的独立个体,会有自己的喜怒哀乐,知道疼痛。
    如果只是为了满足传宗接代的需要便轻视生命本身的质量,是一种严重的不负责任。 4,从家庭的和谐考虑,如果丈夫执意不让生,因此就与丈夫对簿公堂,将会严重损害夫妻感情和和睦的家庭关系。
  在这种情况下,即便小孩出生是健康的,但也是不快乐的。 5,从将来长远考虑,为了治疗先天不足的生命,家庭乃至整个家族都已经付出很多,我想治疗这样的疾病应该是要花很多钱的。  因此,从家庭的负担考虑,也是暂时不应该生的。
   6,可以提出的一个当务之急的建议是,现在首先要做的事情,应该是对夫妻双方的身体进行全面检查,以确认真正的问题所在,再想办法对症下药,从根本上解决。 7,可能产生的争议问题是,堕胎合法不合法的问题,虽然很多国家特别是天主教或者基督教国家反对之,但是,欧盟大部分国家,以及中国等等一大批国家的理论也是足以反驳这个观点的。
     可能还有很多角度,我一下子也无法考虑周全。另外为论点收集材料也还是有很多工作需要去做的。就此。

2009-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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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两个人都要去医院全面检查一下。。。 2、上一代是否有遗传病 3、检查可以怀孕时,孕妇在怀孕期要注意各方面,如:休息、吃、场所、、、等,都是很重要的,关系到下一代的健康

2009-04-14

99 0
应在怀孕之前夫妻俩作检查,看是否有遗传病的问题,如果问题不大可以考虑怀孕。 现在既然怀孕了,作为一个曾痛失孩子的母亲来说,她是更希望能再怀一个孩子,能从之前的阴影里走出来,要不然她会一直惦记着过去的孩子,会影响到她的精神。但前提下必须要做产前检查。 孩子是正常的,当然要生出来啦,做流产或引产都会对孕妇的身体,心理产生危害。

2009-04-14

98 0
    这道题,明显有利与正方观点。。。 要是反方的话,可以从这些地方入手。 1。由于第一个孩子是先天性摸炎。所以第2个的几率也很大。而且说不定,母亲也会有危险。 2。可以设下个圈套,让对手来专。
  。那就是让他们认为,婴儿的生命就不珍贵。你可以假设,如果又是摸炎,那么婴儿几个月就会再次死掉的假设。    然后问对芳怎么办。。 3。长痛不如短痛。早点打掉好。
  
   4。夫妻2人好好去医院做做检查。然后再作孩子的打算。。 PS:我认为,这个辩论的重点,还是应该抓住这一点:胎儿在法律上不是人这个观点。你在胎儿期间把他打掉,不算杀人。但是婴儿再死点,那死掉的就是一个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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