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们好;
07年我在家跟一个外省厂商做了一次收购生意,我们合作得都很愉快,
08年我就建议他到我们这里开办分厂,当时他就同意并出据了一份《法人授权委妥书》内容就是授权我在我们当地开办分厂,并为分厂最高法人代表,还加一些总厂的工商,卫生,QS等复印件给我并也都签字盖章,(我们私下说明是总厂出生产技术和销路,并我也出一点资金做起来)当初我说在我们当地去注册登记一下总厂法人就说等明年做好了在去吧,就这样到了现在生产的货80%运到了总厂方销售,可几个月了对方总是以经济不好为由销不动为由到现在也没接到货款,还有一点我相信生产的产品不能通过卫生,食品安全的检验,我们这边生产的产品全是打的总的包装和地址,牌子。
我这边现在怎天要胀的,工资啊,供应商的煤,纸箱,建材啊这些,加上我投入的和外面的欠胀10多万啊,我本投入的几万都东借西代筹的。
请问我现在如何才能讨回货款问题,如何常还外面的欠款,如何也对我的投入进行要求对方赔偿
这条法律程序应该怎样走?
谢谢您们了!
2009-03-06 14:17 补充问题
可是并没有到我们当地登记什么的,只是把那些复印件和授权委妥书资料交一份给当地镇政府企业办不知道有没有法律效力,也没有签定购销合同,因为这边他也投有资金嘛,所以发货过去总厂方人和我两方人共同签的出库发货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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