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06年7月进厂的至今公司都没有找我签订过劳动合同,期间我曾找过公司要求签订合同,但是公司负责人总是推脱,所以一直拖着。到了2008年11月1日因为金融危机的影响公司需要对员工进行裁员,我也在这个之中,但是公司不肯给足我经济补偿,只按照我的底薪900元进行补偿(从11月往前推12个月我的平均工资,也就是实发工资为2200),只肯陪我1800,我不同意,要按照2。
5倍乘以2200,后来经过协商,公司同意给我3500,但是到了下午之后,公司突然改口说不能赔那么多,只能按照900乘以2的赔偿,不然就放我三个月的假,每月工资按照底薪的%80的发放,我同意了,并且在盖章的放假通知上签了字。但是我对公司的这种做法非常气愤,就以公司没有与我签订劳动合同为理由提出仲裁,时间为2008年12月1日。
到了2009年2月1日,因为公司业务繁忙,把我招回做事,然而在2月3日的时候,公司对我提出了降薪通知,理由为由于公司受到金融危机的影响,需对该员工进行工资调整,而且还让我签字,说过一二个月就会恢复的,诱使我在上面签字,我也签了(当时的情况是~前台的人事部的一位怀孕的女士找我签的,找了我好久,不停的和我说,我心一软就签了)。
等到2009年3月8日,公司收到了仲裁的通知书,然后马上把我辞退,而且辞退书也不是原件,是一张复印件,也没有盖公司的章,只有负责人的签名。理由是该员工态度消极,做事不负责任。我找到他要他在辞退书盖章,他拒绝盖章,说什么他是公司的老板,他想辞退就辞退不需要理由,而且还说就不马上结我工资,也不给我经济补偿,说我不是告了他吗,要我有本事再去告,还骂我是是他吗的几把耍无赖的狗(他说的话我都录下来了)后来听人说他找主管开会的时候说了我们的事,说我很不应该,公司对我很仁慈,叫我们过来上班(公司二月分非常忙,三月。
四月估计暂时无什么订单),他们放我假和降我工资都是合法的,他们也咨询过,说我仲裁是没有用的,他们会有办法的之类的话
现在我想问的是我向仲裁机构提出仲裁后,是否不应该留在公司,是否我与公司就不存在劳动关系了?他辞退我是否可以不给予我经济补偿。第二,公司辞退我之时,要我立马搬出宿舍,不给我一定的时间准备,而且还多次找人要拆我在公司宿舍的床,这样做合理吗?难道三天时间也不肯给吗?难道辞退之后马上就要搬出宿舍不给人准备的时间吗?第三,如果到了仲裁阶段,我的仲裁请求除了没有签订合同的补偿,我还申请了为给足加班费和未给加班费,之前刚进厂的时候与我约定我是拿月薪的,1500。
我以为要签订合同才有加班费,所以才去找公司签合同,后来2007年7月的时候又把我的底薪1500给拆分了,拆成900的底薪,其他的分了出去,因为我满了一年就有年终奖了,而年终奖是发底薪的,所以公司拆分了,到了2008年3月的时候又突然给我加班费了,但是依旧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估计是新劳动法颁布才给我的吧。
我想问的是如果公司做出一份假的考勤表,说我2006年到2008年3月之前都没有加过班,我该怎么办,我又没有保存加班记录,再则如果公司找人做假证证明我没有加班我又能怎么样?08年3月之前公司都是实行6天制的,这样的规定合法吗?新劳动发颁布才施行5天制的,如果公司做一个假的证明之前也是5天制的,我怎么办?第四,之前我1500的底薪的时候我的工资条没有保留,但是有很多人可以证明我是1500的底薪,这样可以作为证据吗?公司不承认怎么办?
第五,公司能不能把我们在工资条上的签字作为一种我们对工资多少的一种认可,又或者说可以成为合同的一种形势,一种每月变更的合同形式呢?如果公司拿出这个在庭上,审判员会不会采纳,从而判定我们得不到没有签订合同的赔偿呢?第六,如果公司一口咬定曾经拿出合同找我们签字,只是我们拒签而已,并做出这方面的证据(曾经我在一个所谓的劳动局合同的备案上签了字,但是那个仅仅只要签名字,并没有合同的约定内容,是很多人的名字打印出来排在一起的一张纸,只要在后面签字就行了,说是为了应付劳动局的检查,这个能不能作为我们就已经签订了劳动合同)第七,我能不能追加仲裁请求,比如辞退我的经济补偿,身体健康损害赔偿费(我所在的部门每天要面对很多化学药水,如钾水,浓硫酸,王水,氟化氢铵,氢氧化钠,盐酸,硝酸。
镍水,还要忍受高温和超声波发出的噪音),侮辱我的人格(之前与公司交涉额度时候,骂我是狗来着)第八,我的公司是在深圳这边,由于金融危机的影响,我听很多人说包括一些律师,说我们提出这样的仲裁是没有用的,是得到到同情的,说我们是报复公司,公司会受到仲裁委员会及法院的同情的,都说告公司也是白告是拿不到钱的,我就纳闷,上面的全是事实,如有一句假话我就死全家,而且还要不得好死,这些事实确实公司违反了法律规定,难道就因为金融危机的影响就得到庇护吗?难道天下就没有说理的地方吗?我是没有请律师的,因为我之前认为这事实清楚,自己去弄就够了。
但是听他们一说,我就心冷了难道我的事就真没有办法,公司如果做假我就拿他没有办法吗?我也知道法律是要求讲证据,假使如真的采信,那我就真的投诉无门了,之前公司还说他们是弱势群体,那我们打工的又是什么?真的是他们所说的狗??我很气愤,如果我不去告他们,还指不定他们会做出什么来,如果我不去告的话,他们真的向我告了他们之后这样对我,我能怎么样?谁会同情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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