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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___档案与社保问题?

  本人98年毕业,分配到湖南邵阳,档案稍后转为到单位。单位处于半停工状态,一直没有岗位,本人一直在外打工。07年单位破产,补交了社保,并发了补偿金。档案被转到邵阳市劳动局。08年我将户口迁回老家(也在湖南省内另一个地区),未带档案。现在我想将档案转回户籍地挂靠单位或挂人才流动服务中心。
  但邵阳劳动局却要求将补偿金退回才能给我档案。劳动局的做法肯定不对,求助:1。我如何用最小的代价办完档案的转挂;2。或能直接纠正劳动局的单位和法律法规;3。或有能力办成此事的社会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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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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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好: 补偿金是按劳动法规定由企业发放给企业职工,韶阳劳动局无权要求退回,这是违法的,但考虑现实情况,我认为可以采取以下做法: 1 通过正规手续办理。在你老家找一个单位(朋友帮忙,不一定在那里工作)开具证明,通过单位信函调动,拿回档案,存放人才交流中心; 2 再一次与韶阳劳动局协商,说以利弊,措辞适当(他代表政府)掌握沟通技巧和方式,总之目的是要拿回档案。
     3 找上级部门解决(必须慎重),否则会增加麻烦; 4 信访; 向劳动仲裁机构提起仲裁; 5 向法院起诉。 建议你采取1和2的方法。

2009-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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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老家的人才交流中心开具调档函,拿到韶阳劳动局,对方见函后应当为你办理档案转移手续。 人才交流中心具备保管档案的机构,不用另外找单位帮忙调档。如果对方拒绝调档,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被告是劳动局,是否为你办理档案转移手续是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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