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史相当于现在的县法院院长吗?
废话一点 先看下职责了,其主要职责:
第一,推按狱讼。包括推问皇帝下达的案件,审理普通百姓的案件,参与三司推事等。 (涵盖 检察院 人民法院 )
第二,弹劾犯罪。对违法犯罪的官员进行纠举,弹劾其罪,请求司法机关审判。 (人事处 反贪局 检察院)
第三,巡察内外。一是分察六部的具体行政行为,使之合法而有效率;而是巡察州县,以六条为察事内容。遇有非法行为,便予以纠查。 (监督局 检察院)
第四,监督决囚。 如发现司法机关违法及犯人有冤者,予以纠举平冤。 (检察院)
第五,监察录囚。唐代御史的任免权由御史台长官或皇帝行使,不归管理一般官员的吏部掌管。御史的弹劾行为,不必经御史台长官的审准就...全部
废话一点 先看下职责了,其主要职责:
第一,推按狱讼。包括推问皇帝下达的案件,审理普通百姓的案件,参与三司推事等。 (涵盖 检察院 人民法院 )
第二,弹劾犯罪。对违法犯罪的官员进行纠举,弹劾其罪,请求司法机关审判。
(人事处 反贪局 检察院)
第三,巡察内外。一是分察六部的具体行政行为,使之合法而有效率;而是巡察州县,以六条为察事内容。遇有非法行为,便予以纠查。 (监督局 检察院)
第四,监督决囚。
如发现司法机关违法及犯人有冤者,予以纠举平冤。 (检察院)
第五,监察录囚。唐代御史的任免权由御史台长官或皇帝行使,不归管理一般官员的吏部掌管。御史的弹劾行为,不必经御史台长官的审准就可以向皇帝直接提出。
御史台还可以设置监狱来拘禁和讯问罪犯。 (检察院 公安局)
一般的理解,御史是言官,是专门给皇上提意见的。其实,在历史上,御史不只是提意见的,还有一个职能,是司监察之事。监察百官的政绩和对皇上的忠心程度。
御史并非掌握实权的职位,拿句不中听的话说,是“嘴上的把式”,对于监察职能来说,实在是虚得很,很难做出惊天动地的事情来,所以,不那么引人注目。
自秦朝开始,御史专门为监察性质的官职,一直延续到清朝。
《汉书·百官公卿表》:“监御史,秦官,掌监郡,汉省。”。汉朝御史统归御史台领导,按职掌分为侍御史和治书侍御史,东汉末改刺史为州牧之前,汉朝的刺史也是监察官,也是御史的一种。
三国时,曹魏于殿中省置殿中侍御史,掌记录朝廷动静,纠弹百官朝仪。
西晋,御史名目很多,开后代专门职务御史的先河,有督运御史、符节御史、检校御史等。
隋唐改检校御史为监察御史,与殿中、治书两侍御史并立。
明清,专设监察御史,隶都察院,另有派遣监察御史巡察地方者,明称巡按、清称巡按御史,清又有御史巡行京城之制,称巡城御史,又有监察御史督察漕运,称巡漕御史等等。
御史是从秦朝开始的。秦始皇在战国时期官制的基础上,建立了一套以皇权为中心比较完备的中央政权组织。
在中央,设置丞相、御史大夫和太尉,是秦朝中央三个最高官职。丞相,“掌丞天子,助理万机”,帮助皇帝处理全国的政事,受御史大夫牵制。
御史大夫“掌副丞相”,地位次于丞相。他负责执掌群臣奏章,下达皇帝诏令,兼理国家监察事务。太尉,“掌武事”,负责全国军务,其地位与丞相一样。但秦始皇并未任命太尉,而是自掌军权。
后来,在汉朝,他们被称为三公。
汉哀帝时改御史大夫为大司空。
御史所在的机构名称不同,自唐朝起叫御史台,系独立于权力机关、行政机关之外,对中央和地方百官进行监察的专门机关。
结论:御史职务 杂得很,秦以前指史官,明清指主管纠察的官吏,监察官,管行政
就好像过去只有6个部: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及工部,而现在分的更细了国务院所属部委28、国务院直属特设机构1、 国务院办事机构4 、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11 、管理的国家局11,所以说古代御史职位不好合现在的职位,但可以肯定的是,他级别大的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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