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该物直接交付于丙。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正确答案为C选项。答案解析: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而获得利益并使他人利益遭受损失的事实。《民法通则》第92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 不当得利依据是否基于给付行为而发生,可将其分为给付不当得利与非给付不当得利。给付不当得利是指受益人受领他人基于给付行为而转移的财产或利益,因欠缺给付目的而发生的不当得利。C选项,甲、乙间以及乙、丙间买卖合同均无效,则丙构成不当得利。 该得利既可以表现为对物的占有,也可能表现为丙对物的使用。甲基于所有权可以请求丙返还不当得利。故C选项说法错误。A选项,甲将该物直接交付于丙,是履行其对乙的债务...全部
正确答案为C选项。答案解析: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而获得利益并使他人利益遭受损失的事实。《民法通则》第92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
不当得利依据是否基于给付行为而发生,可将其分为给付不当得利与非给付不当得利。给付不当得利是指受益人受领他人基于给付行为而转移的财产或利益,因欠缺给付目的而发生的不当得利。C选项,甲、乙间以及乙、丙间买卖合同均无效,则丙构成不当得利。
该得利既可以表现为对物的占有,也可能表现为丙对物的使用。甲基于所有权可以请求丙返还不当得利。故C选项说法错误。A选项,甲将该物直接交付于丙,是履行其对乙的债务,由此构成甲对乙的给付,而不构成甲对丙的给付。
如果仅甲、乙间买卖合同无效,给付不当得利关系仅存在于甲乙之间,不存在与甲丙之间,因此,甲有权向乙主张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故A选项说法正确。B选项,甲将该物直接交付于丙,是履行乙对丙的债务,构成乙对丙的给付。
如果乙、丙间买卖合同无效,则给付不当得利关系存在于乙丙之间,因此,乙有权向丙主张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故B选项说法正确。D选项,如甲、乙间以及乙、丙间买卖合同均无效,则甲乙之间、乙丙之间分别发生给付不当得利关系,甲有权向乙、乙有权向丙主张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
故D选项说法正确。本题为选非题,综上所述,本题答案为C。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