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买下的售后公房,产权人只能写一人是祖父名字,也用他的工龄买的,同住人及户口始终是祖父,祖母和孙子,按理应该是每人三分之一产权,对吗?
···不对,祖父一人参加房改,房产证应当是祖父的名字,但,如果没有特殊约定,应当是祖父母夫妻共有财产。
孙子只是共同居住人,不是产权人。
祖父03年去世,祖母05年自书遗嘱,写道:按先夫遗愿,该套房产百年后全部留给孙子,签名日期等要素都齐全。祖母08年去世,到交易中心办事员说要办理公证才能变更产权人,不是说自书遗嘱也是合法有效的吗?为何还要公证呢?那么公证处还会要求提供哪些材料呢?还有哪些手续要办呢?望
法律界人士给予指点!越详细越好,
···那是自书遗嘱,不规范。
祖母自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证明人证明,否则,遗嘱不能认定有效。其中,祖母遗嘱说按照先夫(祖父)遗愿,不能证实,应当是祖父自己的合法遗嘱才可以,不能祖母转达。
如果继承人对有异议,应当去法院确认遗嘱的法律效力,否则,不能终结认定。如果继承人没有异议,约定办理继承公证,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由继承人(孙子的父亲)继承后赠与孙子所有或直接按照贻赠给孙子所有办理。
谢谢!(补充:祖父祖母有一儿一女都早于他们过世,外孙和外孙女在外地和国外没有联系方法,但其实也没有其他人来争这套房产,只是想低调些办了这事,因为早晚要变更产权人名字)
···不能简化程序。
家人如此,只能外孙子女放弃代位继承权,有孙子代位继承祖父母的遗产。 不能越过外孙子女,想办法吧,外地的可以在当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公证书寄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