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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投无路,房产的问题

  我公公重病去世后,留下一套房子,我们和婆婆住在里面。据我所知,这房子目前还没有更名,就是说在一个过世的人名下。我婆婆现在怀疑她有轻度精神问题,搞得我和老公工作生活都快进行不下去。最近喊着要和我老公上法庭,我想也应该做个了断了。有几个问题想找法律人士咨询下:首先,我们的家庭状况是这样:我们生活在山东青岛,我和老公都有工作,我一个月工资1300,我老公1500;我婆婆有退休金,900多。
  第一,据我所了解的,这房子现在我婆婆占3/4,我老公占1/4,那么我想问,我婆婆现在有没有权利私自定下遗嘱,剥夺我老公对这房子的继承权?还有,我们06年登记结婚,没买房子,那么我和这房子有没有什么关系呢?第二,我婆婆现在一个月900多块钱退休金,身体不好需要吃药,在法律上,我和老公需不需要付给她赡养费呢?如果要付,是怎么个规定法呢?多谢各位!。
  

全部回答

2008-07-25

49 0
正常付赡养费就可以了,一般法院都是结合当地的上一年度居民经常性消费支出和你们的收入确定,你老公还有其他兄弟姐妹吗,他们也有份承担的,不会太多,如果就你老公一个孩子,那房子迟早不都是你们的吗? 顺便说一句,对婆婆好点,人老了,毛病就多点,想想自己也会老的,将心比心嘛!不是说你对她不好呀1

2008-07-25

46 0
一看就是个不孝顺的儿媳妇!!!该问药钱要不要付 我要是你老公就一嘴巴抽死你!!!难道你还想不付药钱??? 一定是婆婆看你们不孝顺 想不给你们遗产 你害怕了 才在这问你婆婆有没有权剥夺你丈夫的那一份 我真是很愤怒!! 明确告诉你 要是你们不孝顺 不赡养老人 老人可以举证后断绝和他儿子的关系!!!你们毛都捞不到一根!!!

2008-07-24

43 0
唉,贫贱夫妻百事难啊,偶也四青岛滴。 回答一下: 1、你婆婆无权处分房屋中属于你老公的部分,但是有权处分其他3/4的部分; 2、你们登记结婚没买房子不导致你对这房子享有权益; 3、应该赡养你的婆婆,对赡养的费用法律上没有明确的规定,只是规定有赡养的义务,具体费用要结合你们的收入水平、你婆婆的需要由法官做出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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