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地转让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在平等互利的情况下达成以下合同:
一、甲方自愿将田转让给乙方使用,约4。5亩。
二、甲方的田位于三家村原王贵华家斜对面公路下方,四至界线:东至罗开华家田为界;南至杨家祥、罗利平家田为界;西至下排公路;北至罗利荣家田为界。
三、转让金额:人民币肆万肆仟元整(44000。00元)。
四、转让期限:甲方自愿将田永久性转让给乙方使用。
五、付款方式:乙方一次性付清给甲方,以收据、证明人为凭。
六、田地纠纷:乙方在使用田期间,如与他方发生任何田地纠纷,甲必须无条件负责解决。
七、自签字之日起,乙方可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经营权的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
八、甲方转让给乙方后,甲方必须办理未尽的土地手续。
九、在合同履行期内,若有违者,违约方承担赔偿守约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并向守约方支付合同金额十倍的违约金,必需时追究法律责任。
十、甲方所提供的材料有: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作出补充,补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证明人各执一份。
甲 方: 乙 方:
证明人: 证明人:
2008年 月 日
问:如在签字盖章的情况下
1、这合同是否是有效合同?
2、甲方没有把土地使用证交到乙方手里,而第三者持有土地使用证,甲方是否构成诈骗?
。
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应该生效,算是有效合同了. 在签合同的同时,甲方应该同时把土地使用证交给乙方,乙方也把转让金交给甲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