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首页 法律 工伤

凶手应判死刑吗

  阿文夜晚去酒吧里饮酒后出来,看见自己的摩托车上坐了几个陌生人。于是,走过去不是很好态度的骂陌生人:“坐在这里做什么,走啦。”那陌生人下车了,但很不服气地瞪着阿文。阿文就说:“点啊,想打吗?”话一出口,就被那陌生人插上一刀。阿文抓着陌生人的衣服,想还手,不让陌生人走,结果又是狠狠的一刀。
  阿文的一个朋友上前想帮手捉住陌生人,结果也被陌生人插了一刀。在这个时候,阿文的另外几个朋友也在酒吧里出来了,看见这情况就把陌生人的两个同伙捉住了,陌生人逃跑了。但很不幸的就是阿文经抢救无效死了,他只有23岁。原来,陌生人和几个同伙带着刀在酒吧门口守候多时了。
  不过,守候的人不是阿文,而是另一伙人。但,很不幸的就是给阿文遇上了,为别人挡灾了。阿文的朋友报了警。警方查了酒吧的录像,也认出了凶手,凶手25岁,广西人。警方就下令辑拿凶手。在第三天,凶手来自首。法庭的判决是误杀。凶手要坐牢20年,并赔偿阿文家人10万元。凶手认罪了,并同意赔偿金额,但也补充了一句没钱,没能力赔偿。
  大家认为这样的结果令人满意吗?带着刀出街杀人也算是误杀吗?这凶手应不应该判死刑?就这样一句没钱,没能力赔偿就可以不还了吗?最终最惨的就是阿文的家人,就这样没了儿子,也得不到任何赔偿。。

全部回答

2008-06-29

0 0
希望以后把判决书看仔细了再上网询问,不要想当然。究竟构成什么罪,几个罪,为什么不判死刑的原因。 如果只够成杀人罪,要么死刑(包括死缓)、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最高15年,不会判决有期徒刑20年。还有法院也不会判决“误杀”,不存在误杀的说法。

2008-06-29

32 0
杀人尝命,从来如此.误杀与无误杀都是人命,岂有不尝命之理.即使有极特殊情况不须尝命,赔尝不可少,必需让法院强制执行

类似问题换一批

热点推荐

热度TOP

相关推荐
加载中...

热点搜索 换一换

法律
工伤
民事
离婚
刑事
经济
遗产
公司法
诈骗
其它
拆迁
个税
股权
工伤
工伤
举报
举报原因(必选):
取消确定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