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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儿寡妇遭人欺,财产到底能不能继?

  爷爷与大约9年前去世,除妻子外还有四个儿子,我爸爸最小,我们家和爷爷奶奶一起住一个两居(户口是两个本)。爷爷去世后房产也没有改名字,直到两年前我父亲去世,其他的大伯就想把我和我妈赶出奶奶家,并且扬言房子也没有我们的份儿。那个房子估计是90到92年期间买的(当时用什么工龄算的,很便宜,1万多一点),我们家也出过一部分钱,可是由于没有想到爸爸的去世,而且当时其他大伯也都承诺各自买房不会再争这套房子,所以就没留下任何证明,现在奶奶年纪大了,什么事都听从他其他儿子的了,因此我和我妈处在了很尴尬的位置,伤心难过的话就不说了,我们只想拿到属于自己的那一份财产(等奶奶去世后)。
  咨询一下专业人士,我和我妈该怎么办?谢谢天底下的好人!。

全部回答

2008-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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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意见: 1、从你叙述的情况分析,你和妈妈并没有单独占有这套房屋的权利,感觉惋惜,现阶段爷爷去世而奶奶的支持程度有限,只能从遗产的角度来做出分析了:首先,你的爷爷去世后并没有及时的修改产权证,故这套房屋现阶段的产权所有情况为:你的奶奶首先拥有房屋的一般产权,然后你的奶奶、你的三位大伯以及你各占有一半中的五分之一,也就是说如果按照遗产继承的基本规定,你和母亲只拥有现阶段所居住房屋的十分之一,显然是十分不利的。
    但是,可从以下两点争取,1、当年购房时,找到你们出钱的证明。2、如果从你的父母单独尽到赡养义务的方面看,是可以适当多分的,即在遗产继承中,未尽到赡养义务的子女应当少分或不分遗产,尽赡养义务较多 的子女可以适当多分遗产。
  但是是否尽到赡养义务是需要你与母亲举证的(上法庭后),你可以找当地邻居,亲朋好友证明(居委会及工作单位的证明效力更大些)。  但走上法庭分配遗产对于家庭关系的打击是十分巨大的,而且,从你分析的情况看,你和母亲不是那种为了遗产破坏家庭的人,所以这个方法并非最好的。
   2、我的一些看法: 家庭毕竟是社会关系得以维系的基础,法律手段在调整家庭关系方面的作用是十分有限的,故应从道德与感情方面争取房子的所有权。  你的伯伯们有没有跟你们比较亲近的,可以支持你们;或者其他亲戚的话你的奶奶能够听得进去的,可以找他们劝劝。
  而且,如果你与母亲的收入十分有限,而又居住于这一间唯一的住房时,奶奶死后,法院在判决房屋的产权时是会对你们的困难加以考虑的。 3、只要你的奶奶在去世前不做出书面遗嘱,只是单纯的财产分配,你与母亲的优势还是有的,a、尽赡养义务。
    b、房屋的现阶段居住人等等。房子多半会判归你们所有,但要支付其它继承人一定的费用。如果房子判给大家共有,你们你们的居住权还是会得到保障的。 放心吧,只要维持现状,注意使周围的人认识到你们在赡养老人,其他人如果不是很懂,不会收集赡养老人义务的证明的,到分配时你们的优势很明显。
    毕竟好人有好报。 还有什么事儿,发我邮箱。

2008-02-22

47 0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你是有权利继承部分遗产的。 梳理一下: 1、房产证应该是爷爷的名字,否则也不会被动。 那么,根据法定继承,爷爷和奶奶的财产有一半属于爷爷的遗产进行继承。
  (由奶奶和4个儿子按份继承)你父亲继承1/5的遗产。 2、同理,你的父亲去世后,你和你的妈妈还有你的奶奶就成了你父亲遗产的法定继承人。  这时,你父亲继承的1/5财产(忽略其他的属于你父亲的财产),就有一半划出来分给你的妈妈。
  剩下的有你、妈妈 奶奶按份继承。此时就只有很少的份额属于你,加上你妈妈的份额也只是待分割遗产的1/6(由于奶奶的继承使财产份额降低了) 3、你可以就遗产分割问题同他们协商,毕竟是一家人。
    况且都是你的长辈,俗语道“老不欺少”,相信会的到圆满的解决。也可以提起诉讼。

2008-02-22

16 0
房产是你爷的,你可以继承你父亲份额内的财产。此事如协商不成,可诉讼。

2008-02-22

14 0
绝对有权,这是有法律依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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