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理论认为脑为人体生命中枢之所在,是维持、调节和指挥整个人体生命活动的最高主宰,统治着整个生命活动的始终。朱沛文在《华洋脏象约纂》中指出:“夫居元首之内,贯腰脊之中,统领官骸,联络关节,为魂魄之穴宅,性命之枢机者,脑髓是也”。
脑居颅内,由髓汇集而成。:《素问•五脏生成篇》说:“诸髓者,皆属于脑”。 《灵枢•海论》说:“脑为髓海”。在《内经》中,通过取类比象的方法,把人与自然联系起来,强调人身之头属天阳之位,乃至贵至高之脏。
张景岳《类经》注云:“人之脑为髓海,是谓上丹田,太乙帝君所居”。《素问遗篇•本病论》云:“神游上丹田,在太乙帝君泥丸宫之下”。谢观在《中国医学大辞典》中训“太乙帝君”为“脑髓也。 脑为人体之所最尊,犹神明中之太乙帝君”。
说明在《内经》时代就已认识到月凶为人体之最局主宰。脑为气血精华汇集之处,《灵枢•本神篇》云:“人之气血精神者,所以奉生而同于性命也”,说明脑是阴精与清阳融会贯通之所,气血汇集之处,为全身最重要的器官。
《素问•灵兰秘典论》云:“心者,君主之官,……主明则下安,……主不明则十二官危”。 明•赵献可在《医贯•内经十二官论》中对此提出异议:“愚谓人身别有一主非心也。……当与十二官平等,不得独尊心之官为主。
若以心之官为主,则下文主不明则十二官危,当云十一官矣”。喻嘉言《寓意草•沙宅小儿治验》云:“头为一身之元首,穹然居上,乃主脏而不奉脏者也”。近代医家冉雪峰说道:“是十二官皆秉承于天上玉清的脑,十二官不得相失,十二官于脑更不得相失”。
这些论述把大脑的地位凌驾于其他脏腑之上,“主脏而不奉脏”,突出了脑在脏腑中的首脑核心地位,认为其是全身之大主,人体之最高主宰。《蒲辅周医疗经验》阐述的更为明确:“《内经》云:‘主明则下安’,‘主不明则十二官危’。
十二官指脏腑,其中心脏也在内。主就是大脑,……主和脏腑的关系,就是现代医学中枢神经系统和脏腑组织的关系”。 《内经》还从病理角度论述了脑之重要性,《素问•刺禁论》云:“藏有要害,不可不察,……刺中心,一日死;……刺中肝,五日死;……刺中肾,六日死;……刺中肺,三日死;……刺中脾,十日死;……刺中胆,一日半死;……刺头,中脑户,入脑立死”,由此可见,对人类生命影响最大的是脑。
其后王肯堂在《证治准绳》中亦云:“盖髓海真气之所聚,卒不受邪,受邪则死不可治”,同样从病理角度反证了脑在生命活动中的重要性。脏的共同生理特点是化生和贮藏精气,即所谓“藏精气而不泻”。
腑的共同生理特点为受盛和传化物,即所谓“泻而不藏”。《素问•五脏别论》指出:“所谓五脏者,藏精气而不泻也,故满而不能实。 六腑者,传化物而不藏,故实而不能满也”。但奇恒之府是指形态上类似腑、功能上类似于脏的器官。
奇恒之腑中空而区别于脏,藏精气而不泄而有别于腑。脑位于头颅之内,乃髓汇集之处,为髓之海,具有藏精气而不泻,但无中空之特点,完全有别于骨、脉、胆、女子胞,故脑不应归于奇恒之府而应当归于脏。 明•喻嘉言在《寓意草•沙宅小儿治验》中指出:“……诚之脑之自为一脏”,明确提出脑应该自为一脏。
脏的共同生理特点是化生和贮藏精气,即所谓“藏精气而不泻”。就脑的生理特性和解剖形态而言,脑与心肝肾等主要内脏同时或稍前形成。如《灵枢•经脉》云:“人始生,先成精,精成而脑髓生”。 清•王清任在《医林改错•脑髓说》中亦云:“精质之清者,化而为髓,由脊骨上行入脑,名曰脑髓”,说明脑由先天之精所化生。
《灵枢•决气》又云:“谷气人满,淖泽于骨……补益脑髓”。进一步指出脑髓还需要后天水谷之精以补益。可见脑中所藏之精气包含有先天之精和后天之精,脑具有藏精之生理特点。 因此,脑应属于脏的范畴而非奇恒之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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