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构成要件
1。侵犯的客体:是公民个人身份信息的安全和公民身份管理秩序。
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以窃取、收买等方法大肆收集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行为。
3、犯罪主体:一般主体,单位可以构成本罪。
4、主观方面:故意。
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的认定要件
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认定要件:
①主体资格适格;
②犯罪对象属于本单位在履行职权或公共服务职能中依法收集的个人信息;
③客观上实施了出售或非法提供行为;
④违反国家规定;
⑤情节严重;
⑥行为人主观上故意。
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关于情节严重的认定
在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中,“情节严重”系构罪...全部
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构成要件
1。侵犯的客体:是公民个人身份信息的安全和公民身份管理秩序。
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以窃取、收买等方法大肆收集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行为。
3、犯罪主体:一般主体,单位可以构成本罪。
4、主观方面:故意。
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的认定要件
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认定要件:
①主体资格适格;
②犯罪对象属于本单位在履行职权或公共服务职能中依法收集的个人信息;
③客观上实施了出售或非法提供行为;
④违反国家规定;
⑤情节严重;
⑥行为人主观上故意。
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关于情节严重的认定
在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中,“情节严重”系构罪要件。行为人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才能构成犯罪。但是关于“情节严重”这一要件,现在还没有统一的标准。
笔者认为,我国刑法坚持主客观相统一原则,因而对于情节严重的判断,应该以客观危害为主,以主观恶性为辅,从获利金额、获取信息人次、信息用途、对被害人的影响等方面进行综合认定。
1、获利金额。
通观刑法中涉及犯罪所得的犯罪中,个人犯罪所得数额多在1000元以上,而单位犯罪所得数额多为个人犯罪的五倍。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犯罪所得数额越来越高,因此笔者认为:个人非法获利1000元以上,单位非法获利 5000元以上,构成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中的情节严重。
2、获取信息人次。
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多次的,构成情节严重。
在最高院的司法解释中,多次一般指三次以上。因此一年内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三人次以上,或者因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曾被行政处罚过两次,仍实施此行为的,构成情节严重。
3、信息用途。
行为人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用于非法活动或者其获取的个人信息被用于非法活动的,构成情节严重。
4、对被害人的影响。
公民个人信息的泄露一般都会给公民个人的财产和人身造成不良影响,包括垃圾短信、电话骚扰甚至敲诈勒索等。笔者认为,给公民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或者严重影响到公民个人的正常生活甚至造成精神伤害的,构成情节严重。
犯罪主体
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是指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本身以及单位的工作人员(自然人)。
(一)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本身:
1、国家机关是指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军事机关以及依照法律授权的企事业组织;
2、金融单位是指从事金融活动的机构和金融部门(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证券公司、财物公司、保险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其他金融机构);
3、电信单位是指电信部门及其营业机构(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中国卫通及其营业机构);
4、交通单位是指从事旅客和货物运输的部门和单位(各级铁路局、站、公司,公路运输公司,水上运输公司,海上运输公司,航空运输公司及其各级营业机构);
5、教育单位是指各级各类学校或培训机构(民办和公办的教育机构;青少年活动中心、阅览室、图书馆等承担教育职能的教育机构);
6、医疗单位是指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经依法登记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单位组织。
(二)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
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是违法的行为,不管利益多大建议你都不要去做这类事情。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