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劳动法》第4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本条中的第(1)项比较好理解,如果劳动者的正常工资是
每个小时10块,那么,如果加班一小时,则加班的这一小时的工资应当为15块钱。至于第(2)、 (3)项,我们举个例子来说明。
假设劳动者每天的工资是50块钱。2011年国庆一周,公司安排该劳动者加班。那么,在这一周,劳动者应得到多少加班工资?根据《劳动法》第44条第2款的规定,休息日加班的,应付双倍工资,2011年国庆七天假期中,10月4日至7日四天,就为该休息日,应得双倍工资,则这四天,劳动者应得工资400元。
再看第3款的规定,法定休假日加班的,应付三倍工资,所以10月1日至3日三天,就为该款中规定的法院休假日,应得三倍工资,则这三天,劳动者应得工资450元。所以,该劳动者加班的这一周,应得工资850元。
目前,按照国务院发布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2条的规定,以下节日属于法定节假日:(1)元旦,放假1天(1月1日);(2)春节,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3) 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4) 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5)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6)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所以,如果劳动者在以上节日加班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三倍工资,而不是双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