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是按劳动合同约定的,如果有投诉可以找劳动局,若是双方有争议就找劳动仲裁部门。
合
理工资计算方法
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513号)的规定,一年法定节假日为11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规定:
月制度工作日=(365天-104天双休日-11天法定节假日)÷12个月=20。
83天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个月=21。75天。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21。75(月平均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21。75×8小时)
“20。
83”的用途?只是表明月平均工作时间是20。83天这一事实,无其他作用。
“21。 75”的用途?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21。
75”只是在计算日工资标准、小时工资标准时使用(计算加班工资的基础)。
不难看出,上述折算办法是将折算环境置放于一整年中,一年365天中去除104个休息日,剩下的261天用人单位都是要支付工资的,包括了一年中的11个带薪法定假日。
所以,一个年度中,月平均计薪天数就是261÷12月=21。75天。但实际上,每月的实际计薪天数并不是21。75天。21。75仅是一个平均数的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