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首页 法律

我们是否应当按照职工正常出勤期间的工资标准向其支付产假工资?

我们是否应当按照职工正常出勤期间的工资标准向其支付产假工资?

全部回答

2018-04-23

12 0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问题,是员工关系管理过程中经常碰到的问题。从全国性的劳动立法上来看,无论是《劳动法》还是 《劳动合同法》均没有明确的规定,从 《女职工保护条例》以及计划生育保护的相关立法中也没有看到关于产假期间工资待遇的明确规定。
  但是《社会保险法》第56条规定:“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即女职工生育期间领取的生育津贴标准与企业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标准挂钩。第六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用人单位有依法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而如果因未足额缴纳导致员工实际领取的生育津贴低于应领的生育津贴的,用人单位应当补足。
    同时,《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劳动者依法享受法定休假日、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看护假、计划生育假等假期期间,用人单位应当视同其正常劳动并支付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
  ”。

类似问题换一批

热点推荐

热度TOP

相关推荐
加载中...

热点搜索 换一换

法律
法律
民事
离婚
刑事
经济
遗产
工伤
公司法
诈骗
其它
拆迁
个税
股权
举报
举报原因(必选):
取消确定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