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专业人士一个购买新房的问题本人在老家湖南某市,买了一套新房:情况是这样的:首先:在07年6月交了3万定金,定了一楼盘的一处房子,交定金的时候房子刚开始动工,当时交定金的时候该房产商的名字为A,收据也是以A的名义开的(之前A公司在该市已经开发了几个楼盘,反映还可以);然后到了今年6月份,对方通知交首付,交首付时我了解到的情况是这样的,当时从原来的一个开发商已经增加为2个开发商,这次签合同的对象是B,开的收据也是以B的名义开的,对方称现在是2家公司同时开发,而且对方出具了2家公司共同开发的声明,均盖有公章,且本人已拍照,问对方为什么要增加一个公司来开发,对方的回答可能是税务等问题吧,回答也不是很明确,当然这个对方还是原来A公司的人,之前收我定金的一个人.另外一个问题,该楼盘已经取得四证,还差一个预售许可证,对方说还要过2-3个月才能办下来,该四证是以A公司名义办的.现在整个楼盘主体基本已经建完,主要剩下小区绿化没有做完.曾经问过一些房产的朋友,朋友说,一般房子建好了,一般出问题的可能性不大,虽然也会有.现在房屋买卖合同(建设局的格式合同)已经签了,首付也已经交了,(暂未按揭),当时也是觉得房子已经建好了,朋友说应当没有问题才交的.现在回想起来还是有点担心,请各位专业人士帮忙分析下,这样的情况到底该怎么样处理,以前房产商联合开发出问题的事例有吗?几率大吗?
对方
定金
楼盘
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