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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提前30日通知终止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我于去年5月到某公司工作,劳动合同约定期限为1年。今年4月28日,公司口头通知我不再续订合同,并支付了当月的工资和奖金,后我离开公司。请问:我可否要求公司支付未提前30日通知终止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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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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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口头通知我不再续订合同,是指公司决定你与公司签订的一年合同到期后不再续签时,公司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你。公司通知你后,合同到期自动解除,没有补偿。 如果你现在想找公司要补偿是不太可能了。一是由于你已经离开公司,这说明在事实上你已经按公司的口头通知做了,这只能证明口头通知的存在,难以证明公司没有通知。
  如果说没有通知,则更不好办了,那不就成了你自动离职么? 另外,劳动仲裁应该在劳动争议发生六十日内提出,现在,早超过了。哈。

2007-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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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劳动合同,不需要提前30天通知.因此,用人单位的行为合理合法,没有任何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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