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按揭贷款,是指不以真实的购买为目的,以本单位职工及其他关系人冒充客户作为购买人,通过虚假销售(购买)方式,套取银行信贷资金的一种方式。
表现形式:
一、 购房人虚假,假借他人名义购买住房囤积以获利;
二、销售交易虚假,开发商或他人利用虚假交易方式,骗取贷款,占为已有。
这是当前虚假按揭贷款中最典型的一种表现形式;
三、重复交易,通过重复使用房屋销售合同或者采取一套房屋多次销售的形式,获得多倍贷款;
四、首付款虚假,开发商或中介公司与购房人串通规避首付款的政策限制,将房产实际售价提高或者将购房面积加大后申请按揭贷款,获得高额贷款;
五、房屋虚假,开发商或者个人虚构购房合同,购买并不存在的房屋,获取贷款为个人所办企业融资或占为已有;
六、用途虚假,贷款资金转入个人账户,或者用于归还企业贷款。
虚假按揭贷款的最终目的并不是为了购买住房,而是假借购房之名,骗取银行信贷资金,为企业融资或个人牟利,因此,用途虚假是虚假按揭的最终表现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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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按揭”是指借款人采用提供虚假材料等各种方法,通过按揭贷款的形式骗(套)取银行信贷资金的行为。
其基本特征是通过提供虚假材料,最终通过银行的贷款程序,获得了按揭贷款。
在这个过程中,有些是虚假目的和用途,有些是虚假住房交易,有些是虚假住房价格,有些是虚假贷款主体,还有一些是多种作假手段的综合运用。
在这些虚假按揭中,最为普遍的是开发商以本单位职工及其他关系人冒充客户作为购房人,通过虚拟借款人以虚假销售方式套取银行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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