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监会广东监管局是哪?
机构简介
中国保监会广东监管局(以下简称“广东保监局”)成立于2000年4月,是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在广东的派出机构,是广东省(不含深圳市)商业保险的主管部门,主要职责是维护保险市场秩序,促进保险业健康发展,保护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
中国保监会广东监管局汕头监管分局(以下简称“汕头保监分局”)成立于2010年6月28日,是中国保监会五个地市试点保险监管分局之一,行政级别为正处级。汕头保监分局于2010年6月正式挂牌,设在汕头市,监管区域包括汕头、汕尾、潮州、揭阳等四个地市行政辖区保险市场。 主要职责是:按照授权对辖区内商业保险机构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辖区内保险违法、违规...全部
机构简介
中国保监会广东监管局(以下简称“广东保监局”)成立于2000年4月,是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在广东的派出机构,是广东省(不含深圳市)商业保险的主管部门,主要职责是维护保险市场秩序,促进保险业健康发展,保护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
中国保监会广东监管局汕头监管分局(以下简称“汕头保监分局”)成立于2010年6月28日,是中国保监会五个地市试点保险监管分局之一,行政级别为正处级。汕头保监分局于2010年6月正式挂牌,设在汕头市,监管区域包括汕头、汕尾、潮州、揭阳等四个地市行政辖区保险市场。
主要职责是:按照授权对辖区内商业保险机构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辖区内保险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保护被保险人利益;监测、分析辖区内保险市场运行情况,预警与防范辖区内保险风险。
主要职责
广东保监局作为中国保监会的派出机构,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研究、制定和组织实施辖区内保险业发展规划,引导和促进保险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实施中国保监会的规章,并根据辖区内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关实施细则和具体办法;
(三)监测、分析辖区内保险市场运行情况,预警、防范和化解保险业风险,并将有关重大事项及时向中国保监会报告;
(四)监管辖区内保险公司分支机构、保险中介机构以及保险从业人员的保险经营活动,查处保险违法、违规行为,维护保险市场秩序;
(五)管理辖区内有关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和保险中介机构的设立、变更、撤销等事项;
(六)管理有关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
(七)管理有关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八)中国保监会授权或者委托的其他监管事项。
汕头保监分局具体职能:
(一)研究、制定和组织实施辖区内保险业发展规划,引导促进辖区保险业科学发展;
(二)贯彻落实中国保监会和省保监局的规章制度,根据辖区内实际情况制定相关实施细则和具体办法;
(三)监测、统计、分析、研究辖区内保险市场运行情况,预警、防范和化解保险业风险,对辖区内保险机构突发事件和有关重大事项及时向省保监局报告,会同相关部门进行处理,并依据授权进行信息披露;
(四)按照广东保监局授权负责行政许可事项;
(五)监管辖区内保险公司分支机构、保险中介机构以及保险从业人员的保险经营活动,实施现场和非现场监管,查处保险违法、违规行为,维护保险市场秩序;负责辖区内地市级及以下保险机构、保险中介机构的现场检查工作;负责辖区内地市级及以下保险公司分支机构、保险中介机构的行政处罚工作;
(六)根据广东保监局授权负责辖区内保险行业协会的联系协调和业务指导工作;
(七)负责监管分局党的建设、纪检监察和干部管理等工作;
(八)中国保监会以及广东保监局授权或者委托的其他监管事项。
机构设置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成立于2000年4月,前身为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州办公室,2004年2月经国务院和中国保监会批准,更名为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简称“广东保监局”,是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在广东省的派出机构,国务院直属正厅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接受中国保监会垂直领导和统一管理。
广东保监局是广东省(不含深圳)商业保险行业的监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维护辖区内保险市场秩序,促进保险业健康发展,保护被保险人的权益。按照中国保监会总体要求和部署,广东保监局机关内设九个职能处室和三个中心,下辖一个监管分局。
一、省局机关内设职能处室基本情况
广东保监局机关内设九个职能处室,具体为:办公室(党委办公室)、财产保险监管处、人身保险监管处、保险中介监管处、统计研究处、人事教育处(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群工处)、法制处、稽查处和监察处(纪委办公室)。
三个中心,具体为:行政许可中心、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和信访投诉中心。
(一)九个职能处室
1、办公室:组织协调日常办公,负责公文处理、新闻宣传、行政许可申请、财务、档案、保密、安全、外事和局党委办公室工作;管理辖区保险行业协会、保险学会、外资保险机构代表处。
2、财产保险监管处:实施辖区内财产保险业发展规划,监测、分析辖区财产保险市场运行情况;维护财产保险市场秩序;管理辖区财产保险公司分支机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的行政许可事项。
3、人身保险监管处:实施辖区内人身保险业发展规划,监测、分析辖区人身保险市场运行情况;维护人身保险市场秩序;管理辖区人身保险公司分支机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的行政许可事项。
4、保险中介监管处:承办对辖区内保险中介市场的监管工作;维护保险中介市场秩序;管理辖区有关保险中介公司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的行政许可事项;负责组织辖区内保险中介从业人员基本资格考试。
5、统计研究处:拟订辖区保险业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分析保险市场整体运行情况;管理辖区保险业统计资料和数据,负责提供对外发布的保险业统计数据,维护和管理保险监管信息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和网站。
6、人事教育处:负责保监局的人员调配、考核任免、人员工资管理、人事档案管理和干部教育培训等;负责局党的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负责党的思想政治、群团及工会等。
7、法制处:对辖区内行政许可事项、行政处罚、监管措施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审核;承办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工作;接受保险法律咨询,受理信访投诉。
8、稽查处:组织、协调辖区保险业综合性检查和重大案件调查;做好办信接访工作,调查举报投诉的违法违规问题,维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配合中国人民银行组织实施辖区保险业反洗钱案件检查。
9、监察处:负责纪检监察信访投诉、案件查处、行政执法监察、效能监察、惩防体系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治理商业贿赂等工作。
(二)三个中心
1、行政许可中心:负责辖区保险机构、保险中介机构以及高管人员的行政许可审批和报告事项。
2、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负责落实中国保监会维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各项工作部署,拟定辖区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规则和标准,查办辖区假机构、假保单、假赔案以及非法经营保险业务等违法违规行为,开展反保险欺诈等工作。
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不另设编制和领导职数,与稽查处合署办公。
3、信访投诉中心:负责辖区保险信访和投诉的接待、受理、转办以及信访事项的核查、督办、复查等工作。信访投诉中心不另设编制和领导职数,与稽查处合署办公。
二、分局内设职能处室基本情况
广东保监局下辖一个监管分局——汕头保监分局(以下简称“汕头分局”)。汕头分局成立于2010年6月,是中国保监会五个地市试点保险监管分局之一。机构设在汕头市,监管区域包括汕头、汕尾、潮州、揭阳等四个地市行政辖区保险市场。
主要职责是按照授权对辖区内商业保险机构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辖区内保险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保护被保险人利益;监测、分析辖区内保险市场运行情况,预警与防范辖区内保险风险。汕头分局内设三个职能处室,具体为办公室、监管处和统计研究处,各处室主要职责为:
1、办公室:组织协调日常办公,负责日常公文处理、行政事务、财务管理、新闻宣传以及党建、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工青妇等工作;履行分局党委办公室工作职责,承办有关法律事务,联系和指导地市行业协会。
2、监管处:负责监管辖区内保险机构、保险中介机构、保险从业人员的日常经营活动;对辖区保险市场实施现场监管,查处保险违法违规行为,防范和化解保险业风险,维护保险市场秩序,促进行业发展。
3、统计研究处:负责受理辖区保险行政许可;制订辖区保险业发展规划,研究政策措施;负责汇总、编制、报送辖区保险业数据报表,报送统计分析报告,提供对外发布的辖区保险业统计数据;维护和管理分局使用的信息系统。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