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的财产,如果女儿放弃继承,女婿有权去争夺吗?
父母的财产,如果女儿放弃继承,女婿有权去争夺。女儿继承的财产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作为共有人之一,有权争夺。但如果自己家条件较好,为了大家庭的和睦,就不要去争夺了。 《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