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哪些所得应交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的应税所得项目有11项,分别是:(1)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 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 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2)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包括:① 个体工商户从事工业、手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 饮食业、服务业、修理业以及其他行业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 ② 个人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取得执照,从事办学、医疗、资 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
③其他个人从事个体工商业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④上述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取得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各项应纳 税所得。(3) 对企事业单
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的所得,是指个人承 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包括个人按月或者 按次取得的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
(4) 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 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资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 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 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 得。
(5) 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 表而取得的所得。 (6)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 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权 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
(7)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而取得 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8) 财产租赁所得,是指个人出租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 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9) 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建筑物、 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10) 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 的所得。(11) 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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