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或者经营利用许可证,可以异地使用吗?
下面是广东省的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管理办法,网上还有各个省的管理制度,由此可见是不可异地使用的!广东省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九条 驯养繁殖陆生野生动物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向所在地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核同意后,逐级上报审批: (一) 属于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按国家的规定办理; (二)属于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的,由省林业局或其授权的单位批准,地级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驯养繁殖许可证》; (三)属于“三有”保护野生动物的,由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核发《驯养繁殖许可证》; (四)属于外来物种的,报省林业局审批,核发《驯养繁殖许可证》; (五)建立野生动物救护中心的,报省林业
局审批,核发《驯养繁殖许可证》。
。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