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是什么?
劳动合同的解除由于涉及劳动合同这一特殊的履行方式——劳务, 从而变得相对特殊。劳动部《关于〈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6 条规定:劳动合同的解除,只对未履行的部分发生效力,不涉及已履行的部分。
也就是说,劳动合同的解除对已经履行的部分不发生溯及力。从劳动合同被解除的那一刻起,劳动关系被解除,双方不需要继续履行 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解除分为单方解除和协议解除。(1) 单方解除合同的法律后果: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系违反劳动合同 的行为,用人单位或劳动者由于本身的过错造成的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 合同义务,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按照现行的《劳动法》、《劳动合同法》、《
违反〈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及《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 补偿办法》的规定,此种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的承担方式有三种,即行 政责任、经济责任和刑事责任。 其经济责任是指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按照原劳动部办公厅《关于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问题的复函》 所作解释,经济补偿金是指在劳动合同解除时,企业按照《劳动法》及 其配套规定《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支付给职工一定数额的补偿金。
(2) 协议解除劳动合同及其法律后果:《劳动法》第24条规定,经 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是:一是双方自愿;二是平等协商;三是不得损害另一方利益; 四是双方达成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协议。
从实践来看,协议解除具有以下特点:1)双方当事人具有平等的解除合同请求权。劳动者或用人单 位都可主动向对方提出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请求。2)必须经双方平等 自愿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后,才可解除合同,任何一方不能强加自己的意 志于对方当事人。
3)协议解除不受约定终止合同条件的约束。4)由用 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必须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此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给相当 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工作时间不满1年 的按1年的标准发给。
劳动合同解除后,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发给经济补偿外,还须按经济补偿金数额的50%支付 额外经济补偿金。 上述经济补偿金的发放,应由用人单位一次性发给劳动者。
由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如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 承担赔偿责任。一般而言,解除劳动合同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第50条的规 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 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的 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2年备查。
同时,按照《劳动合同法实施 条例》第24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应当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 作年限。 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第48条 的规定,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 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该法第87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该法第87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47条规定 的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需要注意,《劳动合同 法实施条例》第25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87条的规定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 支付经济补偿。
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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