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与商品房有什么区别?
经济适用住房与商品房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1) 概念。经济适用住房是指以中低收人家庭为供应对象, 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由于享受了税费减免政策,因此
不是任何人都能够在市场上购买到的。
除此之外,经济适用房的 选择余地相对较小;而商品房是指具有经营资格的房地产开发公 司开发经营,完全按市场规律运作的住宅。
(2) 价格。经济适用住房是由国家推出的带有半福利性质的 房屋,其销售对象是广大中低收入者,所以在确定售价时,既要
考虑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又要兼顾国家的补助能力。
而商 品房价格却完全“随行就市”。
(3) 质量。经济适
用房以经济适用为出发点,突出“实惠” 二字。 因此,经济适用住房主要体现的是适用性,在保证房屋质量的基础上,设计只要能让使用功能满足居民的基本生活需要即
可。
商品房则不然,由于面对的是市场,因此商品房在设计上下 足了功夫,更加突出个性化。设计理念不同,质量不同,市场价 格也就各不相同。
(4) 权利。由于经济适用房建设用地实行的是国家统一划拨 制,享受免征土地出让金等各项优惠措施,建设成本明显低于商
品房。
因此相关政策规定,经济适用房的房主只享有房屋占有 权、房屋处分权、房屋使用权,并不能享受房屋收益权,在房产 再交易、房产出租、房产抵押时都受到限制。
如将房屋上市交
易,必须补交土地出让金及各种税费后才可上市。而商品房是完 全产权,没有此项限制。在房产继承问题方面,我国目前还没有 关于经济适用房继承问题的相关的法律法规,而商品房的继承权
则不存在任何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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