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与出纳问题
要杜绝这种情况,最好是签收!
我以前做出纳时,当手中单据达到一定数量,我就分“收”、“支”两部分算好总金额,和日记帐核对无误后,写在小纸条上,同单据一起交给会计,会计做凭证后,再把小纸条同凭证一起交还给我,我核对金额后才在凭证上盖章。
当时现金收支业务量很大,但是大家合作得很好,从没出过错。
如果出纳和会计互相之间不能达成信任,那么小纸条可以变成签收单,可以根据需要列得详细些,交给会计时,他可以马上核对后签收,签收单返还在出纳手上——这样一清二楚,责任明晰,避免单据遗失了,分不清责任,还伤同事感情,得不偿失!。
楼上的朋友说得似乎都很对,可没有可操作性,因为会计出纳本来就应该合作得很好,工作干起来才不会累,如果仅仅就因为一个单据的传递问题而要签收,那会计与出纳之间的工作量太大了,需要签收的单据也太多了,不是吗?即使是传递的时候没有丢失,也许在其他环节丢失那该算谁的呢?再说也影响同事之间的感情,另外签收的字据丢失了又怎么办呢?我认为最好的办法,是养成良好的习惯,偶然一次单据丢失了,就写个说明去银行补制吧,重要是的同事之间有感情,如果常常发生这样的情况,那就得向领导汇报,其实如果你的会计是丢三落四的人,别人也会知道,不用你过多的说什么,你说对不对?小小建议,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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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杜绝这种情况,最好是签收。
当单据达到一定数量,分“收”、“支”两部分算好总金额,和日记帐核对无误后,写在小纸条上,同单据一起交给会计,会计做凭证后,小纸条同凭证一起交还。
也可以对所有单据进行连续编号,这样更便于验收签收。
如果出纳和会计互相之间不能达成信任,那么小纸条可以变成签收单,可以根据需要列得详细些,交给会计时,他可以马上核对后签收,签收单返还在出纳手上——这样一清二楚,责任明晰,避免单据遗失。
是这个道理,可是办起来不容易啊
出纳在每月底将各种单据整理完毕交会计时,必须填写一式二联的资金月报表,将你本月所有收支发票分别填写在报表内,并注明发票的张数,然后才交会计复核,会计复核无误后签章.会计留第二联,将第一联还回给你.会计在这张报表签上了她的名字或盖了印章,就证明她已经收到你交给她的东西,即使所有单据遗失完,也是她的事,上法院她也败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