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财产继承的问题,急
根据《遗产法》规定,您的父亲、大姑姑、小姑姑为第一遗产继承人,如果爷爷不在世,那么,奶奶的兄弟姐妹无权参与分割遗产。无论证件在谁手上,只要没有亲笔书写的遗书,那么,您奶奶遗产只能她的子女均分。
由于您父亲不在世,那么,这部分遗产顺序继承人是您母亲继承父亲的50%,您继承50%部分。 北京的房产如果是您父亲的房产证,那么,不参与遗产分割。石家庄的房子参加遗产分割。
如果您小姑姑家庭情况不好,建议她参与分割。如果对方不满意这样的分割,可以到房产当地起诉。================2006。02。12 11:56看了下面部分网友的回答,我想纠正他们的错误:根
据《继承法》第十二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本问题中的儿媳显然对婆婆尽了赡养义务,因此,她有权做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这点希望大家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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