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税前亏损弥补
首先,概念的理解上有错误:1、利润并不等于应纳税所得额。2、02年的应纳税所得额不是30万就是20万,用02年的应纳税所得额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我想你是想问弥补亏损后的应纳税所得额。
如果你说的利润是指应纳税所得额的话:
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只能弥补以前五年的,所以超过5年的亏损就不允许再弥补了,那么到2000年为止企业都在弥补96年的亏损,直到02年再有盈利的年度,96年的亏损已经超过5年不允许再弥补了,所以02年的应纳税所得额只能弥补97和01年的亏损共15万:
如果是30万:02年应该有15万交税
如果是20万:02年应该有5万交税。
1、1998的5万,弥补1996的-40万,剩下-35万
2、1999的10万,弥补1996剩下的-35万,剩下-25万,1997的-10万继续留着
3、2000的20万,弥补1996剩下的-25万,剩下-5万,1997的-10万继续留着
4、2001的-5万,不弥补,
5、2002年假设是30万,弥补1997的-10万,2001的-5万,1996剩下的-5万由于超过5年了,不得弥补,剩下15万要缴纳所得税,
2002假设是20万,那也是剩下5万要缴纳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