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货物同时提供运输劳务应当如何纳税?
周*** 2017-08-20 14:51:54 举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 局令第50号,以下简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规定:"一项销 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为混合销售行为。 除本细 则第六条的规定外,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 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 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不缴纳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