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暖气占用费会怎么样?
我在12月25日签合同购买了一套二手商品房,1月底房子过户手续办理完毕,2月底我搬入房内居住。我在购房合同上加注写明了“卖方应将合同签字之日之前的所有费用结清,合同签字之后的所有费用由我负责。卖方有义务协助我办理物业过户手续”这一条款。
现在暖气费存在一点小问题。卖方今年的暖气费未缴,也未缴暖气占用费。当时卖方给我解释说他在供暖开始前已经带着物业管理人员去房子里看了,房子里已经没有家具,所以不交暖气费了。由于我是12月底前的合同,如果按照合同规定,卖方应该补齐12月份之前的暖气占用费,而我应补齐12月底之后的暖气占用费。
经过我的调查,卖方其他费用已经全部结清,所以我也不想找卖房方追究暖气占用费的事情,但是又怕物业公司以后会向我追究。
我现在还没有和卖方一起到小区去办理变更手续,物业公司也没有催要暖气占用费的事。所以请教一下懂行的同志们,我该怎么办?是主动把我该交的暖气占用费的钱交上(约600元,如果严格追究起来,我还应该补齐3月份近一个月的暖气费。)并让卖方补齐300元,还是不去物业办理业主户名变更手续,就这样拖下去?拖欠下去会怎样?[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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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3-30 17:0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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