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灌注损伤的原因及条件有哪些?
⑴原因
1) 组织器官缺血后恢复血液供应如休克时微循环的疏通、冠状动脉痉挛的缓解、心搏骤停后心脑肺复苏等。
2) 动脉搭桥术、PTCA、溶栓疗法等血管再通术后,心脏外科体外循环术及器官移植等。
⑵条件:并不是所有缺血的组织器官在血流恢复后都会发生缺血-再灌注损伤,但许多因素可影响其发生发展和严重程度,常见的原因有:
1) 缺血时间:缺血时间的长短与再灌注损伤的发生与否相关,缺血时间过短或过长都不易发生再灌注损伤。
例如:大鼠心肌缺血2分钟以内或20分钟以上进行再灌注,不易发生再灌注损伤;狗心肌缺血15分钟以内或40分钟以上进行再灌注,再灌注损伤不易
发生,缺血15~20分钟再灌注,心肌再灌注损伤的发生率高达25%~50%。
2) 侧支循环:缺血后侧支循环容易形成者,因可缩短缺血时间和减轻缺血程度,不易发生再灌注损伤,如肺脏。
3) 需氧程度:对氧需求量高的组织器官,如心、脑等,易发生再灌注损伤。
4) 再灌注条件:一定程度的低压、低温(25℃)、低pH、低钠、低钙溶液灌流,可减轻组织器官的再灌注损伤,使其功能迅速恢复。反之,高压、高温、高钠、高钙灌注可诱发或加重再灌注损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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