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降工资再辞退怎么办?
这影响并不大。因为,经济补偿的计算,是以离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为基数的。 能降多少工资啊,就算是一下子降下100元来,被12平均也就几元钱了。这对于单位或个人来说都没多大的意思。有为百八十月而惹事的单位么?有不有为百八十月而打官司么?不能说没有,只是太不值得了。
据劳动法第17条的规定:劳动合同中应有工作地点、从事岗位、工作报酬、工作时间等约定。 如单位给你的工资,低于你的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标准,单位显然违法。因此,你可要求它不足所少于的部分。并按补齐后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 如单位给你的工资,不低于你的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标准,那么你是拿它没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