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请高手!
主要内容:
重新提示“大小非”指的是什麽股票;“大小非”转让应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年报、半年报公告前30日内不得转让;“大小非”转让后原持股方丧失股东地位的应按上市公司收购的相关规定办理;预计未来一个月内公开出售超过该公司股份总数1%的,去证交所大宗交易系统交易,并遵守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相关规则;“大非”出售要及时信息披露。
实施效果:
仍然屡出违规事件;“大小非”转让出现自找下家、同一证券所一手托二家现象;一般成交价低于市场价。
客观的说,感觉上有利好作用;也就是让“大小非”别太放肆了!。
本来规定在某个年限或者时间内不允许转让的股票,现在可以卖了,可以流通了 不知道对不对
从技术分析看大盘现在还属于弱势调整阶段。有没有一波像样的反弹,关键要看大盘反弹时成交量能不能有效放大,没有量的反弹只能是昙花一现、不会持久的!
没什么实质作用,该减还是可以减,只是别减那么快。
给大宗减持套枷锁.有利好性质
我的理解是政府想救市,可现实很无奈。就是亏了我们这些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