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第四季度的分录
一、应当在当年做分录,因为利润表上要计算净利润(即利润总额 *(1-所得税率))的。
二、分录如下:
1、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确定当期应交所得税,分录如下:
借:所得税费用——当期所得税费用 3618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3618
2、缴纳时,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3618
贷:银行存款 3618
3、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分录如下
借:本年利润 3618
贷:所得税费用——当期所得税费用 3618
三、2008年年报时,如有计算所得税出入时是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6901科目)”和“应交税费(
2221 科目)”进行调整后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的。
四、另从所得税管理来看,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应放在年报里处理。 当然实践中,放在四季度也是可以的。毕竟所得税是先预缴再汇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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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税在年末做分录。 1、提取所得税 借:所得税 贷:应交税金--所得税 2、结转 借:本年利润 贷:所得税 3、上缴时 借:应交税金--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