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适房公积金贷款与一般商品房公积金贷款有何区别?
1、住房公积金贷款以户为基础,贷款申请人和共同贷款申请人分别计算贷款额度,为提高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家庭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实施细则》将共同贷款申请人从购买普通商品住房公积金贷款规定的配偶和同户一年以上直系血亲,扩大到除贷款申请人之外,经济适用住房共同产权人作为住房公积金经适房贷款的共同贷款申请人。
同时,产权人之外的经适房共同申请人,经本人同意也可作为住房公积金经适房贷款的共同贷款申请人,共同贷款申请人应同时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
2、当贷款申请人在还款过程中发生困难,出现三期以上贷款逾期,可向市公积金中心提出增加贷款申请人的血亲作为补充还款人,包括贷款申请人的父母、子女、兄弟、
姐妹。
经补充还款人同意,可将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余额用于还款,以减轻借款家庭的还款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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