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现在我的房屋转让还需要和房东商量吗?以下是合同部分一、租用时间从2008-6-10至2011-6-10日止。二、租金每年为2万元整,于6月1日一次性付清。合同期满后,随行就事。三、房内水、电齐全门完好乙方必须爱护,损害必须赔偿。四、国家税收,甲方概不负责。五、如乙方合同期满后不再租赁,应提前3个月通知甲方。我一个月前转让过来,现在因为生意不好想转让出去,现在我想问的是:1、不想让房东从中分享转让费,请问一下各位前辈,我可以私下与我的下家签订新的转让合同吗?2、还有合同的第五条不知道怎么理解?3、如果有下家来接手,是否下家需与房东签定新的合同?希望高人指点,谢谢!!!!!!!
房东
乙方
甲方
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