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每月费用太多,固定资产的折旧以及递延资产的摊销不计提有什么利害关系吗?
因为企业的固定资产长期参加生产经营而仍保持其原有的实物形态,但其价值将随着固定资产的使用而逐渐转移到生产的产品成本中,构成了企业的费用。因而,随着固定资产价值的转移,以折旧的形式在产品销售收入中得到补偿。
折旧也是一种费用,只不过这一费用没有在计提期间付出实实在在的货币资金,但这种费用是先期已经发生的支出,而这种支出的收益在资产投入使用后的有效使用期内体现,无论在权责发生制还是收付实现制,计提折旧都是必需。
递延资产是一种费用,这些费用支出的数额较大,并且这些费用的效益要期待于未来,是一种资本性支出,其受益期在一年以上,如果不在受益期内分期摊销,就不能正
确计算当期经营成果。
因此,如果不计提折旧、递延资产不摊销的话,都将对企业计算产品成本或营业成本计算损益产生不真实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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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为调整利润,如果是主管想要的结果当然可以,但: 1,利润大,多交企业所得税。 2,当年应计提而没有计提,以后年度不得补提,这就是利害关系。说明白了吗?折旧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是有年限规定的。
你这种情况是账面没有利润,领导想要利润,所以不想提折旧以及递延资产的摊销了,这样账面可能反映利润了,那么你要付出代价——就是要交纳企业所得税。同时在几年后固定资产更新就没有资金保障。
如果不计提折旧及摊销,那么企业的经营成果存在人为的因素,也就是说当年的利润和亏损不真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