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买的房子交期延后了一年半按照开发商的合同应该要赔每天总房款的万分之一但是现在不赔怎么样?我买的房子交期延后了一年半按照开发商的合同应该要赔每天总房款的万分之一但是现在不赔怎么样?我在家2009年5月买了套商品房,按照合同上面的交期是18个月,但是拖到8月10号才交,按照购房合同上面的条款,应当赔偿我超过18个月以后每天总房款的万分之一,但是现在去拿房子的钥匙开发商只给我补偿一年半的物业费,远低于应该赔偿的金额,而且房子的挑高也比合同上面的低了将近20公分,我不签合同开发商那边现在就不给我房门钥匙我该怎么办?
这个问题很好解决的,首先联合业主找开发商,开发商不妥协的话,就诉诸法律。我买房时也遇到了一些问题,后来走了法院诉讼程序。类似你的问题绝对是开发商单方面的问题,只要合同上白字黑字写的清楚明白,你是完全可以获得赔偿的。我当时的合同上写的是延迟交房每天赔偿总房款的万分之2.5,开发商全部照赔来的。诉讼的程序是先自己写好诉状(可以花钱找律师代写),然后投递到法院,然后等开庭通知,到了时间去法院打官司就可以。诉讼费按你要求赔偿的金额收,要是你的赔偿金额很少,不到10000元,估计诉讼费也就50-100块。至于房子挑高问题,个人认为严重的说可算违反合同,可以申请退房了,这个建议你再去咨询律师,可能还要找正规公司测量。 补充一句:对于无良开发商,我们不能妥协,一定要坚持自己的利益到底!就是打官司也不要怕,对他们一定要摆明自己的态度,这样才能少有豆腐渣工程啊!大家拼命的买套房子,太不容易了!!对于开发商的忽悠行为决不妥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