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断开的保险怎么个补法?我工作
分两种情况,单位原因或个人原因,单位原因是需要补5险的,个人的话就补养老。
一,补缴业务
(一)四险补缴
提交的材料:
(1)单位的补缴说明(需说明原因,补缴人员,险种及补缴起止日期)或行政事务受理中心审批的《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确认表》原件;
(2)《劳动合同》复印件或职工在本单位工作的有效证明;
(3)需补缴期间发放工资的原始凭证复印件。
应填写的表单:
(1)《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明细表》(表四)一式二份
(2)《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汇总表》(表五)一式三份
3,注意事项:
(1)由于单位原因应缴未缴社会保险费的,单位须在每月1日至15日之间办理补缴手续(补缴历年的养老保险须经行政...全部
分两种情况,单位原因或个人原因,单位原因是需要补5险的,个人的话就补养老。
一,补缴业务
(一)四险补缴
提交的材料:
(1)单位的补缴说明(需说明原因,补缴人员,险种及补缴起止日期)或行政事务受理中心审批的《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确认表》原件;
(2)《劳动合同》复印件或职工在本单位工作的有效证明;
(3)需补缴期间发放工资的原始凭证复印件。
应填写的表单:
(1)《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明细表》(表四)一式二份
(2)《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汇总表》(表五)一式三份
3,注意事项:
(1)由于单位原因应缴未缴社会保险费的,单位须在每月1日至15日之间办理补缴手续(补缴历年的养老保险须经行政事务受理中心审批)。
补缴时,以被补缴职工相应补缴年度的缴费工资基数,分别乘以办理补缴时上一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与相应补缴年度上一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比值,作为相应补缴年度的补缴基数,按历年规定的单位与个人缴费比例之和缴纳。
被补缴职工以本人相应年度的缴费工资基数乘以相应补缴年度个人缴费比例补缴,差额部分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计入个人帐户的个人缴费部分与单位缴费部分,均以本人相应年度的缴费工资为基数,按历年规定的比例计入。
(2)参保单位以托收方式缴费的须在每月1日至13日之间办理补缴手续。单位以支票或现金方式缴费的须在补缴当月1日至15日之间到区社保中心财务窗口办理交费手续,支票于每日16点30分前,现金于每日15点前(节假日不顺延)。
凡持有"银联"卡的单位或个人,均可使用POS机刷卡结算社会保险费(仅限养老,失业,工伤,生育的四险缴款业务),于每日17点前办理。补缴款项逾期未到位的,单位需重新办理补缴手续。
(二)医疗保险补缴
提交的材料:
(1)《劳动合同》复印件或职工在本单位工作的有效证明;
(2)需补缴期间发放工资的原始凭证复印件。
2,应填写的表单:
(1)《基本医疗保险补缴核准表》
(2)《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补缴情况表》(表十)
3,注意事项:
单位须在每月5至25日之间办理。
在存档机构以个人名义委托存档的北京市城镇户籍人员,因各种原因未缴养老保险费或中断缴费的,除了已领取待遇人员外,其他在国家规定劳动年龄内的均可向存档机构提出书面补缴申请。
补缴申请流程
1、个人应填写补缴承诺书和申办单,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后,向存档机构提出补缴申请。
2、存档机构应于每月25日前初审。通过后,对于补缴时在存档机构正常和非正常缴费的人员要分别填写补缴明细表和汇总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一并上报所属区(县)社保经办机构审批。
3、社保经办机构审批通过后,在系统中录入缴费人员的补缴明细,并生成补缴汇总。与存档机构申报的补缴明细表和补缴汇总表数据核对一致后,转基金收缴财务岗做收款处理。基金收缴财务岗应于每月28日前生成银行扣款信息。
审批未通过的,将相关信息反馈存档机构。
4、个人应于提交补缴申请的当月28日前将补缴费用足额存入个人扣款账户中。当月审批已通过的补缴于次月1—5日由社保经办机构委托银行扣款。次月18日前财务回款成功后,个人可查询账户情况。
未成功的,将相关信息反馈存档机构。由于个人原因造成扣款失败的,个人应按照以上流程重新提出补缴申请。(。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