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标准和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标准是程序合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责任划分公正。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是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 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道路交
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 条的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 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
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 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 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2)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全部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标准是程序合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责任划分公正。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是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 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道路交
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 条的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 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
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 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 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2)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 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 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
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 十的赔偿责任。
(3)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 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4)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 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5) 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 任。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将责任认定规则进一步细化:
(1) 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 任。
(2) 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 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3) 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 的,各方均无责任。
(4)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省级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具体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细则或者标准。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