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问题农民劳动力的流动转移,主要发生
农民工拿着最低的工资,却干着最重、最苦、最脏、最累、最危险的活,他们集中在劳动密集型产业和劳动环境差、危险性高的劳动岗位,尤其是城里人不愿干的建筑施工作业、井下采掘、有毒有害、餐饮服务、环卫清洁等工作。
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4年对40个城市的抽样调查,农民工劳动合同的签订率仅为12。5%。农民工缺乏劳动就业培训的机会,技能素质不适应劳动力市场需求的问题十分突出。现行“阳光工程”的培训对象主要是尚未外出的农民,城市政府组织的就业培训对象主要是城镇下岗失业人员,企业也不愿意对农民工进行在岗和转岗技能培训。 一些地方出现的“民工荒”,既反映农民工对低收入状况的不满,又折射出经过...全部
农民工拿着最低的工资,却干着最重、最苦、最脏、最累、最危险的活,他们集中在劳动密集型产业和劳动环境差、危险性高的劳动岗位,尤其是城里人不愿干的建筑施工作业、井下采掘、有毒有害、餐饮服务、环卫清洁等工作。
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4年对40个城市的抽样调查,农民工劳动合同的签订率仅为12。5%。农民工缺乏劳动就业培训的机会,技能素质不适应劳动力市场需求的问题十分突出。现行“阳光工程”的培训对象主要是尚未外出的农民,城市政府组织的就业培训对象主要是城镇下岗失业人员,企业也不愿意对农民工进行在岗和转岗技能培训。
一些地方出现的“民工荒”,既反映农民工对低收入状况的不满,又折射出经过专业技能培训的农民工短缺问题。
表现在:1。农民工工资待遇和劳动环境存在的问题严重。一是工资水平普遍低下,欠薪现象依然存在。
这已成为中国分配领域中一个最突出的问题。各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普遍偏低,且标准调整缓慢,一些企业主往往把最低工资标准当作实际支付给农民工的工资标准。农民工工资水平与物价和生活消费水平的提高不成比例,与社会平均工资的差距不断扩大。
据湖南、四川和河南三省的抽样调查,农民工月实际劳动时间超过城镇职工的50%,但月平均收入不到城镇职工平均工资的60%,实际劳动小时工资只相当于城镇职工的1/4。据调查,沿海有的地区农民工工资过去十年年均提高不到10元钱,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实际上是负增长。
有关研究成果表明,中国制造业工人的工资成本,仅相当于一些发达国家的1/10甚至1/20,而在制造业中农民工的工资水平比这个比例还要低得多。2亿左右农民工的低工资,导致在国民财富分配中,劳动收入与财政收入、投资收益相比,所占份额明显偏低。
二许多企业使用缺乏防护措施的旧机器,噪音、粉尘、有毒气体严重超标,又不配备必需的安全防护设施和劳保用品,对农民工不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致使其发生职业病和工伤事故的比例高。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统计,全国每年因工伤致残人员近70万。
其中农民工占大多数。农民工从业人数较高的煤炭生产企业,每年因事故死亡6000多人。工伤和职业病已经成为一个重大的公共卫生问题和社会问题。三是超时间、超强度劳动现象非常普遍,休息权利没有保证。四是农民工不能平等地获得就业权利和公共就业服务。
一些城市以优先保障市民就业为理由,仍在招工程序、招工比例、务工领域、行业工种等方面设置门槛和壁垒,使农民工遭受就业歧视。一些企业主为降低人工成本,恶意逃避责任,滥用试用期,把农民工作为廉价的临时工使用,不愿意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
2。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待遇普遍缺失。由于现行的城镇社会保障制度安排,以及城市政府和企业的认识差距等因素,绝大多数农民工享受不到基本的社会保障。一是工伤保险参保率低,伤残医治赔偿困难。
工伤保险是目前惟一对农民工没有制度和政策障碍的保障项目。但据农业部2005年快速调查,目前农民工工伤保险的参保率仅为12。9%,农民工面临巨大劳动安全风险,许多农民工发生工伤事故得不到及时的治疗和经济赔偿,拖着伤残的身体回到原籍,成为农村新的贫困户。
二是医疗、养老保险空缺,后顾之忧难以解决。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调查表明,农民工医疗保险的参保率为10%左右,养老保险的参保率为15%左右。而基本养老保险由于不能跨地区转移,一些地方已参保的农民工也纷纷退保。
例如,东莞市2004年农民工退保40万人次,平均参保时间仅7个月。
3。农民工基本享受不到城市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一是子女义务教育困难。农民工子女上学难是农民工面临的最为突出的一个问题,很多地方没有将进城农民工子女纳入当地义务教育体系。
尽管中央三令五申,但一些地方公立学校仍然向农民工子女收取借读费,小学每学期收取借读费600~800元,初中每学期收取借读费1000元左右。农民工子弟学校基本得不到当地政府的财政支持,只有依靠高收费维持运转,加重了农民工的子女教育负担。
另外,农民工家庭父母长期在外打工,留守农村的孩子缺乏良好教育,辍学、失学人数增多。二是居住条件比较恶劣,生活质量低下。很多农民工处于居无定所的状况。根据部分城市调查,在制造业和工矿企业中,虽然不少企业有集体宿舍,但居住拥挤不堪,经常是几十人拥挤在同一个棚屋中,卫生安全条件脏乱差;从事建筑施工工作的,一般居住在建筑工地的简易工棚、地下室和未竣工的房屋中;大量自找住房的农民工住在相对廉价的“城中村”和郊区农民搭建的棚屋中,环境卫生和食物安全条件很差。
农民工的城市生活处于“孤岛化”状态,他们穿最廉价的衣服,用最廉价的商品,吃最廉价的食物,住最廉价的房子,业余文化生活贫乏单调。很多农民工长期夫妻分居,有的虽同地打工,但因居住限制不能过正常的家庭生活。
三是未能完全纳入城市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公共卫生服务不到位。目前城市的计划生育工作,主要针对本地城镇居民。农民工的计划生育工作,一直是一个难点和盲区。农民工计划免疫和妇幼保健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可及性很低。
即便是在农民工服务工作比较好的上海市,2004年外来儿童的免疫接种率也只有65%,而当地户籍儿童的接种率已达到99%以上。
4。农民工维权工作困难重重。一是维权法制不健全。目前,涉及农民工的高发侵权案件,主要是工伤和劳资纠纷。
按照《劳动法》规定,劳动争议案件必须经过劳动仲裁,才能向法院起诉。但现行劳动争议仲裁时效60日的规定太短,使得众多农民工延误维权的时机。此外,仲裁、诉讼环节过多,必要程序全部走完一般需要1~2年,有的到案件终结时用人单位已不存在或相关责任人已无从查找,迫使农民工到处申诉告状。
二是很难正常行使民主权利。农民工在企业里缺少主人翁的地位,劳动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没有得到执行。许多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还没有建立工会组织。很多农民工在企业工作多年,成为技术骨干,但职位很难升迁。
一些公有制企事业单位,把农民工划入另册,与原有的城镇职工待遇差别大,有的还不能参加职工(代表)大会,不能行使正常的民主管理权利。农民工作为城镇社区居民的民主权利也难以实现,很多农民工虽然已经成为当地常住人口,但不能参加社区民主选举和参与社会事务管理。
三是侵犯人身权利的事时有发生。有些企业对农民工实行“封闭式”管理,限制人身自由,有的采取扣留身份证、搜身检查等非法手段,有的甚至随意体罚、打骂农民工。
5。农民工身份转换难。一是由于农民工就业稳定性差、流动性强,多数企业都还没有把农民工当作稳定的产业工人,农民工自身也缺乏这个意识。
农民工大多在劳动密集型的加工业和建筑业就业,这些行业的很多就业岗位会随着产业更替和市场周期而频繁流动和变化。另外一些就业岗位,如某些服务业本身就是非固定、非正规的,需求大时农民工就要迅速增加,而需求急剧下降时他们又不得不返乡。
在就业竞争日趋激烈的今天,许多农民工面临随时被解雇的风险。二是依附于现行户籍制度上的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等方面存在的一些不合理安排,使得进城农民工只能作为城市的临时暂住人口,不能享受与城镇居民平等的权利,难以成为在城镇中安居乐业的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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