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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男孩A可以认定为独生子女?

我与我现在的丈夫均为离婚后再婚。我丈夫与其前妻生有一男孩A,由我丈夫抚养;我与我前夫也育有一男孩B,由我前夫抚养。我与我现在丈夫结婚后没有要小孩。请问男孩A可以认定为独生子女?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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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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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管理办法》规定: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夫妻婚姻状况发生变化的,由抚养子女的一方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在其生育状况发生变化之前,继续享受奖励和有关政策规定的优待与优惠。
  独生子女是指本人无同胞兄弟姐妹、同母异父或者同父异母兄弟姐妹。本人曾经有同胞兄弟姐妹、同母异父或者同父异母兄弟姐妹,但兄弟姐妹均于未发生生育行为前死亡,以及本人十四周岁前被收养且养父母无其他子女的独养子女,视为独生子女。
    厦门市人口计生委信访室感谢广大群众积极支持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如不能及时回答问题或有疑惑的,请来电咨询。咨询电话:5281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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