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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二胎准生证的如何补办

我是再婚,妻子是初婚.我与前妻生有一子,按照离婚协议,由前妻扶养.根据计生政策,我可以生第二个孩子.问题在于现在的妻子在生孩子前没有办理二胎准生证,错办成一胎的手续,请问我主动去补办二胎准生证,如何进行,是否会对我罚款?妻子户口是农村的,我在西安市,能否在我的户口所在街办或单位所属街办补办二胎准生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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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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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这虽然是二婚并有一孩子(跟谁都一样), 但你妻子是初婚无生育,这是符合二胎政策的。你说得对,应该先申请准生证后生育,这涉及计划生育的指标问题了,应该是要罚一些的,但不会太重。
   孩子已经出生了,没有准生证是办不了户口的,所以,你必须向计划生育部门主动申办了。 计划生育指标归街道管。   《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相关规定—— 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一)第一个子女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二)婚后患不孕(育)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收养一个子女后病愈怀孕的; (三)夫妻双方均为在全国一千万人口以下少数民族的; (四)夫妻双方均为归国华侨的; (五)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 (六)再婚夫妻一方已有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
     第二十三条 凡符合规定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生育间隔时间不得少于四年。但女方年满二十八周岁以上的除外。 第二十四条 符合本条例规定要求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由夫妻双方申请,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核实,经女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审查后,报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领取生育证。
     第四十七条 符合生育第二个子女规定,未申领生育证生育的,由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

2008-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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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再婚,妻子是初婚。我与前妻生有一子,按照离婚协议,由前妻扶养。根据计生政策,我可以生第二个孩子。问题在于现在的妻子在生孩子前没有办理二胎准生证,错办成一胎的手续,请问我主动去补办二胎准生证,如何进行,是否会对我罚款?妻子户口是农村的,我在西安市,能否在我的户口所在街办或单位所属街办补办二胎准生证? ···有必要吗“   你的妻子没有错误,她就是第一跆,没有问题。
       如果有人要你的生育情况,你是属于二胎,可以凭再婚证、孩子的出生证去计划生育部门办理,但,孩子已经出生,补办还有什麽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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