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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庭审理时书记员所记录的内容原告被告都已签字但并没有宣判的情况下是否可以推翻要求重新审

开庭审理时书记员所记录的内容原告被告都已签字但并没有宣判的情况下是否可以推翻要求重新审理

全部回答

2018-04-15

0 0
签字就是确认,应不得以此作为重新审理依据

2018-04-15

36 0
我认为你对一审不服可以提出上诉。但是要对经原被告,书记员签字的庭审笔录推翻我认为是不可能的。

2018-04-15

39 0
原告被告都已签字但并没有宣判,只是没有当庭宣判而已,已经生效.不能推翻要求重新审理.如不服判决,可以上诉.但如果是终审判决,就不能上诉,只能申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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