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帐号归属地查询
附网上资料:东 华 理 工 大 学
攻 读 硕 士 学 位 研 究 生 协 议 书
为培养更多的高级专业人才和管理人才,以满足我国现代化建设发展需求,东华理工大学同意接受 的委托,为其培养2008级 专业委托培养硕士研究生。 三方须守信如下协议:
一,考生 参加了2008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其考试成绩符合录取为委托培养硕士研究生的标准,考生本人愿意接受培养,毕业后仍回原单位工作。
二,培养费用及待遇
(1)根据东华理工大学的规定,凡被录取为委托培养的硕士研究生,须向培养单位交纳培养管理费贰万肆仟元。 培养费一次性付清或分年度(每年8000。00元)缴纳。
汇款汇至:
户名:东...全部
附网上资料:东 华 理 工 大 学
攻 读 硕 士 学 位 研 究 生 协 议 书
为培养更多的高级专业人才和管理人才,以满足我国现代化建设发展需求,东华理工大学同意接受 的委托,为其培养2008级 专业委托培养硕士研究生。
三方须守信如下协议:
一,考生 参加了2008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其考试成绩符合录取为委托培养硕士研究生的标准,考生本人愿意接受培养,毕业后仍回原单位工作。
二,培养费用及待遇
(1)根据东华理工大学的规定,凡被录取为委托培养的硕士研究生,须向培养单位交纳培养管理费贰万肆仟元。
培养费一次性付清或分年度(每年8000。00元)缴纳。
汇款汇至:
户名:东华理工大学
帐号:36001550120050000032
开户行:江西省建行地院分理处
(2)委托培养硕士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不转户口和人事档案关系,考生的一切待遇仍由原单位负责。
三,被委托培养硕士研究生在校期间必须遵守东华理工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各项规章制度。因违纪受到处分或达不到培养方案规定的要求,则不能毕业和授予学位。无论何原因中途退学,由委托培养单位安置学生去向,所交纳的培养费不再退回。
四,委托培养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东华理工大学将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被委托培养研究生的学籍档案发至委托培养单位的人事部门, 被委托培养研究生应按规定时间回原单位报到。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培养单位:东华理工大学 代表:
(单位盖章)
委托培养单位: 代表:
(单位盖章)
考生签字: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