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了户口没结婚证怎么离婚
首先,当事人的户籍与双方的婚姻没有任何关系。双方在离婚或者解除同居关系的时候,不要与其户籍问题联系在一起。 其次,该案例提到没有结婚证怎么离婚的问题,这要根据以下两点进行分析: 1,如果双方已经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是由于结婚证丢失或者损毁的。 那么,当事人可以先补办结婚证,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17条 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2,如果双方没有登记结婚,就在一...全部
首先,当事人的户籍与双方的婚姻没有任何关系。双方在离婚或者解除同居关系的时候,不要与其户籍问题联系在一起。 其次,该案例提到没有结婚证怎么离婚的问题,这要根据以下两点进行分析: 1,如果双方已经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是由于结婚证丢失或者损毁的。
那么,当事人可以先补办结婚证,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17条 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2,如果双方没有登记结婚,就在一起生活。那么双方属于同居关系。这种关系婚姻法不支持也不鼓励,不在法律调解的范围内。
这是当事双方对自己生活状况的选择,同居关系存在、解除与否法律不予干涉,其起诉解除同居关系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是,由于双方涉及财产分割问题,法院可以受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为此作出了明确规定:当事人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但当事人请求解除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当事人因同居关系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