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是否必须接受媒体采访?
首先,接受媒体采访违背了法官职责的基本要求。法官是依法行使国家审判权的审判人员,其基本职责是依照事实和法律对案件进行审理和裁判。能否依法独立、公正地对社会矛盾和纠纷进行裁决,是衡量法官是否称职的基本标准。 除此之外,法官不能、也不应当被赋予其他社会职责。规定法官具有接受媒体采访的义务,与规定法官有招商引资、征地拆迁的义务一样,都是违反法官社会职责要求的,其结果将会使法官变得越来越不像法官。
其次,法官接受媒体采访违法了法官法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是由国家最高立法机关制定的规范法官行为的基本法律规范。各级法院制定的有关法官行为的规范性文件,都不得与法官法的精神和内容相抵触。法...全部
首先,接受媒体采访违背了法官职责的基本要求。法官是依法行使国家审判权的审判人员,其基本职责是依照事实和法律对案件进行审理和裁判。能否依法独立、公正地对社会矛盾和纠纷进行裁决,是衡量法官是否称职的基本标准。
除此之外,法官不能、也不应当被赋予其他社会职责。规定法官具有接受媒体采访的义务,与规定法官有招商引资、征地拆迁的义务一样,都是违反法官社会职责要求的,其结果将会使法官变得越来越不像法官。
其次,法官接受媒体采访违法了法官法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是由国家最高立法机关制定的规范法官行为的基本法律规范。各级法院制定的有关法官行为的规范性文件,都不得与法官法的精神和内容相抵触。法官法对法官应当履行的义务作出了明确规定,其中并没有规定法官有接受媒体采访的义务。
需要指出的是,法官法规定,法官应当接受法律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这里的法律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不能理解为上述《守则》中所规定的接受媒体采访,它们具有不同的含义,不能混同。法官不接受媒体采访并不等于拒绝接受社会舆论监督。
法院可以通过设立新闻发言人制度或者其他有关制度,接受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不能要求每一位法官都必须接受媒体采访。
再次,法官接受媒体采访不利于维护法官的良好形象。客观、公正、理性是法官应当具备的最起码的职业道德素养。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规定,法官接受媒体采访时,应当保持谨慎的态度,不得针对具体案件和当事人进行不适当的评论,避免因言语不当使公众对司法公正产生合理的怀疑。因此,法官在审理和裁判案件过程中,应当与新闻媒体保持适当的距离,不能卷入社会舆论的漩涡之中。
慎言是法官向社会展示公正形象的重要方面。强迫法官接受媒体采访,显然有违法官应当具备的中立的社会形象。
最后,这种义务脱离了法院的工作实际。目前我国法院普遍面临着案多人少的矛盾,法官审理和执行案件的压力非常大。
如果要求法官随时接受媒体采访,对新闻媒体提出的任何问题都要详细地做出回答,那么法官将会占用相当多的精力来应对媒体的采访要求,其投入案件审理中的时间和精力就会大大缩减。这样做的最终结果,将是案件的审理质量随之降低,进而引起社会对法院工作的不满。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