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货人不当然的成为提货义务的主体是怎样的?
1。“合同的相对性是指合同主要在特定的合同当事人之间发生法律约束力,只有合同当事人一方能基于合同向对方提出请求或者提起诉讼,而不能向与其无合同关系的第三人提出合同上的请求,也不是擅自为第三人设定合同上的义务。 ”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应遵循合同相对性的要求,实际上,单纯的海上货物运输关系不足以导致“约束第三人性质”。因此收货人不当然的承担提货义务。
2。买卖合同与运输事同的衔接和区分。认为收货人当然的成为提货义务主体的一个重要理由是:收货人经常是买卖合同的买方,根据买卖合同和调整买卖合同的法律,买方有提取货物的义务;运输合同从属于买卖合同,应该和买卖合同衔接。 这种观点强调买卖合同和运输合...全部
1。“合同的相对性是指合同主要在特定的合同当事人之间发生法律约束力,只有合同当事人一方能基于合同向对方提出请求或者提起诉讼,而不能向与其无合同关系的第三人提出合同上的请求,也不是擅自为第三人设定合同上的义务。
”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应遵循合同相对性的要求,实际上,单纯的海上货物运输关系不足以导致“约束第三人性质”。因此收货人不当然的承担提货义务。
2。买卖合同与运输事同的衔接和区分。认为收货人当然的成为提货义务主体的一个重要理由是:收货人经常是买卖合同的买方,根据买卖合同和调整买卖合同的法律,买方有提取货物的义务;运输合同从属于买卖合同,应该和买卖合同衔接。
这种观点强调买卖合同和运输合同的协调,但把两种法律关系混为一谈,把买卖合同的当事方义务及运输合同相提并论。收起